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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
公告内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0;***0;海油发展-天津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采购项目编号:
***0;***0;2**$3-CNCCC-FW-GK-7****3
采购方式:
***0;***0;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0;***0;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0;***0;2****5-0**$3-0**$3 1**$3:4**$3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0;***0;海油发展-天津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
***0;***0;2**$3-CNCCC-FW-GK-7****3/0**$3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0;***0;2****5-0**$3-0**$3 0**$3:0**$3:0**$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0;***0;2****5-0**$3-1**$3 2**$3:5**$3:5**$3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0;2****5-0**$3-1**$3 0**$3:0**$3:0**$3
文件获取方式:
***0;***0;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0;***0;2****5-0**$3-1**$3 0**$3:0**$3:0**$3
开标形式:
***0;***0;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0;***0;/
项目概况:
***0;***0;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水处理事业部自成立以来长期为中海油上游污水处理系统,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运维服务。目前国家环保部门对水污染源排放监测设施为重点管控,天津院下属污水厂共拥有3**$3台套水、气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的内容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及周期性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试剂配制更换、数采仪通讯同步、备件更换、应急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运维档案管理,环保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等。按照相关环保要求,为保障水、气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需寻求拥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投标人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技术服务需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2****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6-2****9)标准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1****6—2****3)的各项要求。
招标范围:
***0;***0;项目概况: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水处理事业部自成立以来长期为中海油上游污水处理系统,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运维服务。目前国家环保部门对水污染源排放监测设施为重点管控,天津院下属污水厂共拥有3**$3台套水、气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的内容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及周期性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试剂配制更换、数采仪通讯同步、备件更换、应急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运维档案管理,环保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等。按照相关环保要求,为保障水、气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需寻求拥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投标人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技术服务需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2****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6-2****9)标准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1****6—2****3)的各项要求。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次类推。
投标人资质要求:
***0;***0;3.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环保设备设施运维服务或环保设备设施施工安装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0;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