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2025-2027年市管照明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2****5-2****7年市管照明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JSZC-3注册后查看0-HTJS-G2****5-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5-0**$3-2**$3 0**$3:3**$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注册后查看0-HTJS-G2****5-0****3

项目名称:2****5-2****7年市管照明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9****0.9注册后查看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年最高限价3****3.6**$3万元,3年最高限价9****0.9**$3万元。费用包含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照明设施临时仓储、视频制作、运行数据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按3年期报价,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2****3年度或者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3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5-0**$3-2**$3 0**$3:3**$3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0****1。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1***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扬州市北柳巷5号

联系人:钱锋

联系电话:0****4- 8注册后查看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1**$3号紫金广场5楼

联系人:胡烨

联系电话:0****4-8注册后查看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烨

电话:0****4-8注册后查看8

附件:

附件二—养护档案.xlsx
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养护考核办法.doc
附件五—养护维修考核评定表.xlsx
附件一一养护维修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三一养护维修安全管理.docx
附件四一养护维修考核指标.docx
JSZC-3注册后查看0-HTJS-G2****5-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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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养护档案.xlsx  下载

附件三一养护维修安全管理.docx  下载

附件四一养护维修考核指标.docx  下载

JSZC-321000-HTJS-G2025-0023采购文件.doc  下载

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养护考核办法.doc  下载

附件一一养护维修内容及要求.docx  下载

附件五—养护维修考核评定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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