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沙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后运输服务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

公告内容

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金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沙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后运输服务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ZJ(采)25111-2

2、招标项目名称:沙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后运输服务承包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谈判文件书第三章。

3供应商资格标准:

1)需满足以下要求

明细

描述

1、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信用证明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4、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人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从20250421日起至202504 23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二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200人民币 (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谈判文件中疑点的,按谈判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逾期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投标截止时2025042415:00(北京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  2025042415:00(北京时间)。

8、谈判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厅

9、以上事项如有变更,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进行公告,务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金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

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二楼

联系人:小吴

联系方法:注册后查看

1:保证金提交方式

谈判保证金

证金:人民币壹万 

2025 0424 11:30 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款到指定账户账户为准),谢绝现金!【转账时备注 (本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5 0164 7707 0000 117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服务单价

限价

保证金

1

1-1

沙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后运输服务承包项目

1

1.3元/吨·公里(含税)

10000元整

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服务单价限价的则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