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阿坝州人民医院2****5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及产前诊断机构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 1**$3时0**$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坝州人民医院2****5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及产前诊断机构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9***4.0**$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9**$3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三筒研究显微镜)属于进口产品的: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本项目涉及的医疗设备为生物安全柜,冷藏冰箱,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二氧化碳培养箱,荧光显微镜,超净工作台,倒置显微镜附成像系统,低速离心机,相差显微镜,普通显微镜,三筒研究显微镜。当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名称与报价表报价内容不一致时,须在报价表的备注栏进行说明),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