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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KEQCZ-F1002

我单位拟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QCZ-F1002

三、需求概况:本项目拟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商务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限:2025528日至202563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企业资质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址与道路运输许可证登记地址一致

七、建议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需求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645691595@q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1.采购部门

人:李先生

 话:注册后查看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监督部门

人:李先生

 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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