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 芳烃加热炉增加视频监控防爆视频监视系统红外热成像 2**$3点(招标编号:NWZ2注册后查看8-3****1-0注册后查看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视频监视系统红外热成像 2**$3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芳烃加热炉增加视频监控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爆视频监视系统红外热成像 2**$3点 | 1.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近5年(2****0年-2****4年)至少1份高温防爆视频监控(含分析服务器)的供货业绩合同及发票,并提供合同供货清单或业主签字版技术协议作为与本次标的物一致的证明。以上均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该防爆视频监视系统可在不停加热炉的情况下在炉顶进行施工安装,并委派工程师现场指导施工安装及系统调试工作。(提供签字盖章版的承诺书)(2)投标人所供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产品必须取得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同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等级必须一致。防爆等级不低于ExdbⅡCT6Gb,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所供隔爆型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必须提供带有CMA、CNAS标识的产品检验报告。(4)投标人所供隔爆型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应带法兰式固定密封装置及涡旋制冷器,确保炉膛与大气间密封良好。(5)红外热成像探测器热像图分辨率:不低于6***0x5***2;测温精度:≤0.5%;镜头视场角≥9**$3°提供产品彩页或设备说明书证明,加盖制造商公章。(6)投标型号的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产品工作温度:≥2****0℃,热成像装置断电、风压低、设备超温报警信号,当隔爆型红外一体化光学热成像装置状态异常时在视频主预览界面上显示对应的报警状态,或提供声音报警(选配声音报警模块)。同时可采用开关量信号或RS4***5 协议信号模式为DCS 提供每路成像装置报警状态信号输出。(提供签字盖章版的承诺书)(7)控风机构、风源过滤模块、防爆控制箱整体材质应为3***6ss。(8)投标人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书面承诺:所供隔爆型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应能通过温度数据叠加显示处理传输模块,可将所有ROI 点温度数值叠加到热图上,实现以太网标准视频模式输出,其他终端在授权情况下可使用标准协议调用该视频数据。(9)投标人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书面承诺:所供隔爆型红外测温热成像监控装置应免费提供通讯接口,可将视频信号通过GB/T-2注册后查看1协议或Onvif协议与海南炼化视频监控平台通讯。(1**$3)投标文件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3)投标文件须带有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5年3月1**$3日1**$3时0分 至2****5年3月2**$3日1**$3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付依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3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5年4月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5年3月2**$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注册后查看8转5或4***0-8***9-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1***2注册后查看3****3,wzfuyd@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9-3注册后查看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9-3注册后查看6)。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fuyd@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