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
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2****5年4月
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概况:项目为桥梁、隧道、公路工程,工期4年,预估2****7年6月完工,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列希隧道进口、路基、列希碎石厂,预计交货期为2****5年4月。
本次采购主要用于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
2.物资信息说明:
序号 | 运输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计采购时间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 | 方 | 2注册后查看5.0**$3 | 2****5年4月 | 2****5年4月-2****7年6月 | 列希隧道进口、路基-列希碎石厂 |
合计 | 2注册后查看5.0**$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资格、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招标生产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拥有相应的配套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2 运输能力要求:要求达到一定的运输能力,满足石渣转运需求。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5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25年4月3日1**$3时0**$3分至2***25年4月6日1**$3时0**$3分,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25年4月6日1**$3时0**$3分至2***25年4月7日1**$3时0**$3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25年4月7日1**$3时0**$3分。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斜库村
联系人:张海龙(技术、系统报价咨询)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3****9
公司公共邮箱:3注册后查看8***2@qq.com
联系电话:0****9-6注册后查看2
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1.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1.4本次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定价机制:含税综合单价=固定价。
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方式,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运输款收款方三流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运输成本分析表,运输成本分析表各明细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总价相同。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可抵扣税率。
2.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对账
1.结算周期:每月2**$3日至次月2**$3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数量:每月每个周期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3.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甲方留存。
(二)发票开具
1.甲方支付运输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运输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运输款。
2.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地址、电话: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2号0***9-8注册后查看0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6***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5
备注里填写:项目名称:川藏公路G3***8线提质改造工程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一分部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
(三)支付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货□结算后3**$3日内付款
□结算后6**$3日内付款□结算后9**$3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2.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
3.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甲方及时将应付运输款足额支付给乙方。
4.甲乙双方约定每月2**$3日至次月2**$3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3日甲乙双方核对运输数量和结算金额,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据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3**$3天内支付1***0%款项。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技术规格要求
1.总则
1.1本次采购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采购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实际需求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质量保证
2.1确保全部运输质量达到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2.2质量保证期满足各包件招标人业主方最低要求。
3、验收
3.1验收标准:每月结算数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3.2运输服务过程中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相关应用标准执行。
投标文件格式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物资描述表
序号 | 运输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计采购时间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 | 方 | 2注册后查看5.0**$3 | 2****5年4月 | 2****5年4月-2****7年6月 | 列希隧道进口、路基-列希碎石厂 |
合计 | 2注册后查看5.0**$3 |
备注: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物资描述表里面的内容进投标报价,不得按照投标人的理解改动各类规格型号,投标时如确有差异,需在投标报价中标识清楚或通知招标人具体情况;如标识不清楚或未通知投标人等,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项目实际采购数量根据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3、运输服务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甲方计划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运输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综合运输单价(元/方) | 含税总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2 | 3=1*2 | ||||
1 |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 | 方 | 2注册后查看5.0**$3 | |||
合计金额小写(元) | ||||||
合计金额大写(元) |
注: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税率为%
2、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运输款收款方三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3、以上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最终的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买方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对《物资描述表》中的运输数量进行报价。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含税单价”为指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综合单价,是买方支付卖方的运输服务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运输材料的设备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燃油费、车辆通行过路费、道路协调费、保险费、利润及到达甲方要求运输终点前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3、若投标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投标报价中明示。
3、成本分析表
报价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物资运输名称 | 运输单价 | 服务费 | 税费 | 其他 | 综合单价 |
1 | 2 | 3 | 4 | 5=1+2+3+4 | |
注:仅针对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作单价分析,本表中的综合单价5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2综合单价一致。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款全部响应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对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里的所有内容全部响应。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列希隧道进口及路基石渣转运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运输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运输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中标公告等);
⑵本合同书;
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
2.双方所有的往来函件应及时通过本合同中约定的电子邮箱进行传递、接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为准。
第二条 运输合同价款
1.运输物资名称、运输设备、单位、暂估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起止地、增值税、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可另加附页作为合同附件):
序号 | 运输物资名称 | 运输设备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 单价(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起止地及运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不含税合计(元) | ||||||||
增值税(元) | ||||||||
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元) |
2.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合同价款。
3.合同价款=单价×合同暂定数量×(1+增值税税率)
(注:①合同价款均为暂定价款,实际合同价款以甲方最终认可的价款为准。
②不含税单价包含运输材料的设备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燃油费、车辆通行过路费、道路协调费、保险费、利润及到达甲方要求运输终点前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③合同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经甲方确认实际完成的运输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4.上述不含税单价为固定/浮动单价。
⑴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做对应调整。
⑵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为,税率依据国家政策做对应调整。
以上两种单价取其一种形式。
第三条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方式:
⑴由甲方在第一次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项目部可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自行确定)
⑵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合同价款含税总价元的银行保函。
(注:以上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作为履约担保方式)
2.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物资运输结束后3**$3日。
⑴采取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3日内无息退还。
⑵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因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履行中任一违约行为而致甲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的。
⑵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运输。
第四条 运输、验收
1.运输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最终运输期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运输截止时间为准。
2.甲方于运输日前向乙方发送物资运输计划,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物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物资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前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向乙方发出物资运输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运输交付时间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做出调整。
4.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做出调整。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前日前通知乙方。
5.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的物资运输计划,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运输时间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6.乙方应确保物资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
8.乙方的运输车辆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等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1**$3.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致使运输物资受损缺失,乙方需赔偿相应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 结算、付款方式、税金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日核对运输对账单,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可附加其它结算条款)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天内支付%运输款(注:结算方式可进行补充)。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付款方式:
(1)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2)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在承兑汇票有限期内,如乙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承兑利息甲方不予承担。
3.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4.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注:其他指个体工商户,个人除外),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6.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甲方财务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3日内送达甲方财务部,送达日期以甲方财务部签收日期为准。
7.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按本协议第八条第6款约定期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价款(含增值税)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价款时,将上述违约金在乙方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 双方责任(项目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一)甲方责任:
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运输量、办理结算、支付价款。
2.满足运输车辆通行和卸货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操作提出更正要求,乙方需按要求改正,若因违章操作产生的任何后果,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2.乙方对运输的物资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并确保运输物资的安全。
3.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工作人员,并且在进场时随车出具用工证明。乙方进场人员、车辆及货物的质量、数量交验签字人员的委托需提前书面或邮箱向甲方报备。
第七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运输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止履行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
1.以各种理由拒绝按甲方要求完成物资运输任务。
2.其他: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甲方法人机构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项目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知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暂时延迟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合同延迟、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它方。
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即告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补充约定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
附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乙方中标通知书
附件4: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
甲方:(需方章) 乙方:(供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户 名: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乙方:
根据国家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的人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借故刁难、要挟、胁迫乙方谋取私利,索贿受贿。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对责任人处以罚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对责任人处以罚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乙方十年内不得进入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所签各类经济合同中止之日为止。
第七条 其它
本协议作为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为在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环保、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3***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施工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与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特此签订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一、招标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环保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业主及监理、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投标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投标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投标人职责
1.严格遵守应同时遵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7]第1号)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投标人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投标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万元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4.投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建造现场人员与船只的施工安全管理,对实施现场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投标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3.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招标人或投标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招标人: (盖 章) 投标人:(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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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货物运输服务 | 村民车辆运输 | 2注册后查看5 | 立方米 |
序号 | 公告类型 | 公告名称 | 环节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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