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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一批废旧物资
转让底价(万元)1**$3.4注册后查看0
挂牌日期2****5-0**$3-0**$3
挂牌截止日期2****5-0**$3-1**$3
资产概述该批资产为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拟处置的一批废旧物资资产,主要为报废零部件类和报废固定资产类等,具体包括:机械产品、电气设备、废旧金属、备品备件及其他类废旧物资。报废资产的主要材质包含废铁、废胶等。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5-0**$3-0**$3
挂牌公告期1**$3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4**$3,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评估结果为不含税价值。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将增值税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标的资产按现状以整体转让。标的资产存放在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内。
3.由于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受保管条件和保管时间所限,与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可能存在差异。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4)第 6***0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转让价款不因此做任何调整。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4)第 6***0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3:0**$3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3-1**$3:0**$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3:0**$3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4

开 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3***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千分之3(3‰)计算。逾期付款超过5日,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优先抵扣受让方应支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费用后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至转让方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及转让方的损失。

8.受让方未按本信息公告中的约定完成清运所有废旧物资的,逾期按1****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在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5.受让方在现场拆卸、装运过程中不得在转让方区域内从事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除锈、除泥、裁断等工作。受让方转运完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6.受让方在完成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足额价款之前不得办理标的资产交割。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转让标的存放位置将该批物资运走。转让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将该批物资运走,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受让方原则上不得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分,因国家道路交通条件原因经转让方确认需要拆分的,只能在原堆放场地内进行,不允许在转让方其它区域进行二次堆放、转运。拆分、装卸、搬运、保管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逾期搬运或其他事项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注册后查看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3:0**$3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5GD0注册后查看1+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牛岗山
法定代表人高志勇注册资本(万元)1注册后查看8.8注册后查看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2***2G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广州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5-0**$3-1**$3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关于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报审及评估报告备案的请示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杨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3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gduaee.com/;https://www.csuaee.com.cn/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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