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0**$3月0**$3日 1**$3: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三方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 ||
品目 |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0**$3日 1**$3: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0**$3:0**$3 至 1**$3:0**$3下午:1**$3:0**$3 至 2**$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5年0**$3月2**$3日 0**$3:3**$3 | ||
开标地点 | 6***3 | ||
预算金额 | ¥3***0.0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注册后查看2、5****1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号新城大厦1**$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注册后查看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3号舜天集团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一 |
项目概况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三方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JSZC-3注册后查看0-SOHO-G2****5-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5-0**$3-2**$3 0**$3:3**$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注册后查看0-SOHO-G2****5-0****7
项目名称: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三方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注册后查看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注册后查看0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 | 服务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 | 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第三方综合支撑服务 | 3***0万元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6年1**$3月3**$3日止(具体以国家城市试点工作完成验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2.提供投标人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服务项目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接(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其中联合体各成员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须分别提供,符合信用承诺要求的可以出具《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若有))由联合体的牵头方签名和盖章。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只要有牵头方完成工作即可,参与方只是在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最终签订的合同中进行签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3元
2****5-0**$3-2**$3 0**$3:3**$3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7)1***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4)6**$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4**$3号令)、《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5**$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2〕4**$3号)。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0.1***1.2***8.2***2:8****0/hodeframe2****8_cxda/login.action?page=1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附件:JSZC-3注册后查看0-SOHO-G2****5-0****7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