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项目业务合作办学服务采购公开遴选公告
2****5-0**$3-2**$3学院现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项目业务合作办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项目
(二)项目背景
**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健全预算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决定》部署,要健全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拓展地方财源,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推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完善财务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效能,不仅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的必然要求,更是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框架的支撑与保障。
2****4年7月1日,新会计法开始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财政部已相继颁布及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政府会计制度第4、5、6、7号解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化解财务风险,强化内部控制与资产管理,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建设与完善,规范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的经济活动行为,同时提升财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财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基于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决定举办“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课程设计结合管理实践,深入挖掘,精心提炼,旨在赋能各单位财审人员全面掌握新政策、新制度和新要求,交流探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公告时间
2****5年5月2**$3日起至2****5年5月2**$3日
五、递交和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2****5年5月2**$3日1**$3时3**$3分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B2***7会议室
要求:响应文件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且不接受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成评审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并全部响应公告要求及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遴选结果经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七、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项目总预算金额为:5***3,0***0元/年,项目服务实施地点为全国。采购需求如下: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实施地点 | 采购需求内容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项目业务合作办学服务采购项目 | 5***3,0***0元/年 | 全国 | 1.要求供应商市场拓展招生人数达到3***0人/年。 2.培训收费标准:3****0元/人。 3.收益分配最高支付比例为:业务合作办学费(培训收费标准*4**$3%); 4.最高限价:5***3,0***0元/年。 计算方法:业务合作办学费:3***0人/年*3****0元/人*收益分配比例4**$3% |
八、基本要求
(一)针对本项目要求设计科学、合理、有效的初步项目推广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批同意。
(二)供应商组织招生工作团队,遵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合作单位的合规性要求,在招生时须向学员明确讲明报名条件,保证所有相关的招生信息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不得向招生对象进行与招生简章内容不一致或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或承诺,对故意或因自身过失导致招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承诺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培训费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定价,并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负责统一收取学员的培训费。
(四)供应商成立售后服务小组,保障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五)供应商在项目进行中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并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维护采购人品牌声誉。
(六)招生推广工作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招生期间承诺不得使用本项目名称从事与本项目招生推广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私自冒用本项目名称或冒用本项目师资进行虚假宣传,自行开办与本培训项目主题、内容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培训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将导致响应无效)。
★(八)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结束后2年内,供应商不得自己进行或者与任何第三方合作进行任何形式的、与本培训项目主题、内容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培训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将导致响应无效)。
九、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总体进度要求
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根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要求,制定招生进度计划及资源保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签订合同后根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时间节点进行招生活动,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营。
(二)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团队组成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至少应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招生人员、服务人员等角色。
2.项目人员素质要求
供应商应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及管理权限,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工作的业务性质,供应商应分别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工作。
3.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形成详细的实施招生方案文本,应配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管理及后续服务等阶段工作;
(2)供应商应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3)供应商应维护好学员信息登记表,配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后期缴费名单确认;
(4)供应商应将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料保存完整,记录清晰;
(5)供应商应在招生期间,为学员提供各项便利服务;根据本项目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学员提供相关服务,超出范围的,应积极与我方协商解决
(6)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问题,供应商须按照我方要求积极解决问题,提供及时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法。
注:“★”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不满足将导致响应无效。
十、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政策新实践2****5赋能行政事业单位财审精英实训营”项目业务合作办学服务采购项目 |
报价 | 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每年 人民币(小写金额):元/年 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报价的计算方式 (在中填入费用比例) | 业务合作办学费:3***0人/年×3****0元/人×收益分配比例%。(小于等于4**$3%)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十一、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价指标和分值 | |
1 | 业绩 | 1**$3分 | 自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1**$3分 |
2 | 项目团队 | 1**$3分 | (1)拟派项目团队人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有岗位职责描述,且人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3分; |
3 | 履行合同所 | 7分 |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软件及硬件设备,有具体描述,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 |
4 | 初步课程推 | 1**$3分 | 结合供应商相关经验及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提出初步课程推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方式、具体措施、推广文案等内容。 |
5 | 招生实施方 | 1**$3分 | 供应商对具体招生实施阶段制定计划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具体课程的宣传、讲解,保证向潜在学员传达课程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等方面: |
6 | 招生进度计 | 1**$3分 | 供应商对于如何科学制定招生进度计划及资源保障方面进行阐述: |
7 | 学员管理制 | 1**$3分 | 综合供应商相关经验,供应商对学员管理制定初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文字,表格等形式对学员出勤、成绩考核、安全、防疫等各方面做出规定: |
8 | 协助采购人 | 1**$3分 | 供应商根据相关经验,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
9 | 保密措施 | 7分 | (1)有方案阐述,有具体措施描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7分; |
1**$3 | 报价得分 | 1**$3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合计 | 1***0分 |
十二、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启响应文件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复印件,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报告(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价表
(七)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承诺书
(八)评分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方案,专业技术能力,市场拓展方案、推广组织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过程管理方案、保密措施等。
要求: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进行递交,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0-6注册后查看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