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卫国路院区3号楼西侧休闲区开展便民服务出租前评估三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卫国路院区3号楼西侧休闲区开展便民服务出租前评估(三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3号楼西侧休闲区开展便民服务出租前评估(三次)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没有违规行为;

4.供应商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内的定点采购资格(定点集市:资产评估服务)

5.供应商须是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统称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佛山市内评估公司;

(2)供应商具有佛山市三甲医院同类项目评估业绩。

(3)评估师具有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证书(非实习评估师)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5年6月1**$3日起至2****5年6月2**$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https://uimp.cas.org.cn/info/HangYeXinXiChaXun/ziChanPingGuJiGouSelect), 打印《资产评估机构查询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9)根据需求提供报价。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8注册后查看3。

五、附件内容

卫国路院区3号楼西侧休闲区开展便民服务出租前评估项目需求.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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