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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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0-04-01-26977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太成立交西南面,太岗公路以东、机场高速以西、镜塘路两侧、规划方华路以北的范围。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工程检测,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 检测监测 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4月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穗空港交通业务〔2025〕4号(项目代码:2404-440100-04-01-2697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即一期和二期。其中扣除项目西北侧居民房屋集中区域、涉及方和路学校 一期主要包括: 1. 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其中纵二路不含基本农田用地局部地块。 2. 方和路(白云六线-兴南路)、横一路(纵一路-纵二路段)。 3、现状方岗中路(纵二路-机场高速)旧路改造,北侧增设人行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其中方和路涉及人和镇第七小学 一期建设完成后,地块内路网相对完善,可通过纵一路、纵二路北连镜塘路,通过纵二路东接现状方岗中路,通过方和路南连规划兴南路。施工时应优先实施方和路(横三路以南)、横三路和纵二路(横三路以北),地块内路网主要交通流可通过方和路、横三路和纵二路互相转换,实现南北向主要交通要道连通。 2.1.3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太成立交西南面,太岗公路以东、机场高速以西、镜塘路两侧、规划方华路以北的范围。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1)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工程检测,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及监测方案,并确保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③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不再支付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监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增加观测次数,不得额外增加观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560.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桥梁与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排水管道基坑监测、道路沉降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5年4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7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4.2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4.3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4.4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电话:注册后查看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主办方)。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的检测任务,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的监测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427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56048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桥梁与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排水管道基坑监测、道路沉降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5年4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7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合格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5-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26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26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5-26 09:00:00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101号A座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联系电话 | ||
发布责任人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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