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414425-202502-004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州港到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腾桥站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100,000
5. 发货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州港
6. 到货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腾桥站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2-11 至 2025-12-31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2-10 10:44:47
四、竞价主要条款
1、本次报价含荆州港到抚州电厂(腾桥电厂站)全程的运杂费、搬倒费用、场地费用及铁路运输费用、货物运输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承运人应注明各运输段费用情况,腾桥站到抚州电厂取送车费由托运人承担。
2、承运人应有专属码头、接卸场地及铁路专用线。承运人有能力按托运人要求按期完成从荆州港到腾桥站的转运。为保持报价的一致性,本次竞价按9%税率报价。承运人实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含税总金额,应与按本次中标合同价(9%税率)计算得出的不含税运费总金额一致。
3、运费总金额=荆州港商检数量×本次中标合同价(以实际签订合同价为准)-损耗考核-其他奖惩;
损耗考核说明:本合同约定按荆州港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数量和商检热值与到厂验收数量和到厂热值进行数、质量结果比对,数量损耗换算成热值,按照换算后的热值进行考核。
热值损耗=(荆州港第三方商检数量*荆州港第三方商检热值-到厂数量*到厂热值)÷荆州港第三方商检数量。
热值损耗小于等于100千卡/千克,不进行损耗考核;热值损耗大于100千卡/千克,对于超出部分,由承运人按照热值损耗区间、货物价值及赔偿比例分段累加赔偿:
(1)100千卡/千克<热值损耗≤120千卡/千克部分,赔偿金额=(热值损耗-100千卡/千克)*(煤炭合同单价÷煤炭合同基准热值)*荆州港第三方商检数量,煤炭合同单价=(荆州港到港合同价+江铁到厂包干单价)*40%。
(2)120千卡/千克<热值损耗≤150千卡/千克部分,赔偿金额=(热值损耗-120千卡/千克)*(煤炭合同单价÷煤炭合同基准热值)*荆州港第三方商检数量,煤炭合同单价=(荆州港到港合同价+江铁到厂包干单价)*80%。
(3)热值损耗>150千卡/千克部分,赔偿金额=(热值损耗-150千卡/千克)*(煤炭合同单价÷煤炭合同基准热值)*荆州港第三方商检数量,煤炭合同单价=(荆州港到港合同价+江铁到厂包干单价)*100%。
4、荆州港煤炭托运时间由托运人根据需要决定。本次承运数量暂定10万吨,有效期从2025年2月1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2025年12月31日24:00时荆州港过驳航次归属此标),具体承运数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5、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承运暂定数量*2元/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2. 联系人:陆芳
3.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六、备注
一、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根据合同的规定收取运费。 (2)承运人有义务了解港口在各方面的限制及规定,包括航道水深、船舶尺度限制及各种设施等,并保证提供的船舶符合托运人根据港口情况提出的要求。(3)承运人有义务向托运人提供船运公司和承运船舶具备安全营运资格的证书和文件,并保证在承运本合同项下货物时上述证书和文件始终有效。(4)如承运船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机械设备、海事海损或其它影响船期和承运安全的事项,承运人有义务书面通知托运人。(5)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船舶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及保管煤炭;(6)根据合同及托运人的要求及时到达装货港装载煤炭。(7)保证其运煤船舶所装载的煤炭的重量足吨。(8)及时向托运人通报全流程运输过程相关节点的必要信息。二、费用划分(1)承运人在荆州港接收货物,并通过江铁联运,全数转移到托运终点抚州电厂专用线,全程费用由承运人承担;(2)在火车抵达抚州电厂专用线后,由托运人负责接卸货物并承担取送车费、接卸费用等。电厂应当对运抵电厂的煤炭及时卸货,并在铁路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遣还卸空的车皮,如果因延误造成的额外铁路费用由电厂承担。(3)保险费:煤炭从荆州港接收货物到电厂接卸货站点前,由承运人办理货物江运、陆运过程货物全额保险,并承担保险费,本次报价含保险费用。三、计量和验收1、承运人在交货地交付的煤炭按照货物原装原卸,原来原转的原则,质量应与在装货港装载的煤炭的质量保持一致,煤炭自然属性引起的质变承运人免责。在中转联运过程中,因承运人原因造成托运人煤炭损失、短少、变质、污染等损失,承运人负全部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煤炭本身自然属性、运输过程中合理损耗等原因造成托运人煤炭损失、短少、变质、污染的,承运人按照损耗考核约定标准进行赔付。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