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鲤城院区2****5-2****8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拟采购项目:鲤城院区2****5-2****8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本次采购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服务期三年,自2****5年9月1日起至2****8年8月3**$3日截止。
二、项目基本要求:
(1)按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平台的检查项目对消防系统各设施单项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根据要求对部分消防系统进行检测,每一合同年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
(2)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调试,使整个消防系统满足系统竣工验收时达到的消防功能,使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根据院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进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进场检查报告,编制维护方案,报院方认可,并以进场检查结果为依据,有序地开展维护保养作业。
(4)每次检查和月、季、年检工作完成后,应出具符合闽消【2****9】2***1号令《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由双方授权人签字及盖章,分别存档备查。
(5)负责随时全面将消防系统工作状况通报给院方消防主管科室负责人,以确保消防主管科室掌握系统运行状况。
(6)进行故障维修时,需要进行更换材料或外修的,应出具书面报告,经院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如有隐蔽部位故障须对土建、装修或其他非消防类建安项目进行开挖、拆改的才能进行维修的,其开挖、拆改及恢复由院方自行组织安排的情况下,乙方应给予协助。若委托乙方进行该项工作,其费用另计。
(7)院方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培训时,应免费配合其进行消防培训。
(8)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发现消防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并提出处理方案,并通知院方人员到场处置。
(9)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服务项目发生故障,院方可以随时通知到场检修,在接到通知后应派技术人员在1**$3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双方做好维修记录签字存档;如遇紧急情况,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1**$3)维保期间除正在维修的故障设备外,应该确保其他的系统能正常运行。维护的消防系统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3)甲方接上级部门如消防机构、卫健机构等通知到甲方本项目消防维保区域进行消防系统相关内容巡检时,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到场接受巡检。原则上甲方在巡检日期至少一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遇突击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场。
三、最高控制价:维保费用1.9万元/年、5.7万元/3年。
配件单价最高控制价及预估数量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元) | 预估数量 |
1 | ZSFZ-1***0湿式报警阀 | ZSFZ1***0 | 套 | 6***2 | 1 |
2 | 1***0/1***0蜗轮蝶阀 | D3***1X-1**$3-1***0/(D3***1X-1**$3-1***1) | 个 | 1***0.4 | 1 |
3 | 应急灯 | M-ZFZD-E5W1****0 | 盏 | 4**$3 | 4**$3 |
YG-ZFZD-E1W-3C2 | 套 | 4**$3 | |||
ZS-ZFZD-E3W-S1 | 盏 | 4**$3 | |||
4 | 疏散/楼层指示灯 | M-BLZD-1LROE I-5WCAC | 盏 | 3**$3.2 | 1***0 |
YG-BLZD-2LROE I 1W-1B | 套 | 3**$3.2 | |||
ILRE3W-Q | 套 | 3**$3.2 | |||
5 | 烟感探测器 | / | 套 | 6**$3 | 1***0 |
6 | 模块 | / | 套 | 6**$3 | 3**$3 |
7 | 消火栓头 | SN6**$3 | 套 | 5**$3.5 | 2**$3 |
8 | 消火栓门锁 | / | 套 | 9 | 2**$3 |
9 | 消火栓箱 | 1****0*7***0*2***0 | 套 | 1***4 | 3**$3 |
1**$3 | 消火栓箱面板 | 1****0*7***0*2***0 | 套 | 4**$3 | 3**$3 |
1**$3 | 手动报警按钮 | 个 | 6**$3 | 5**$3 | |
1**$3 | 火灾声光报警装置 | 个 | 8**$3.8 | 5 | |
1**$3 | 扬声器 | 个 | 3**$3.8 | 3 | |
1**$3 | 消防软管卷盘 | JPS0.8-1**$3/2**$3 | 套 | 1***4.2 | 5**$3 |
1**$3 | 消防软管卷盘枪头 | 个 | 1**$3.2 | 5**$3 | |
1**$3 | 消火栓铝合金门框 | 高1.8米,宽0.7米 | 个 | 8**$3 | 8**$3 |
1**$3 | 消防备用电池 | 组 | 2***8.5 | 1 | |
配件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
四、投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3、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者不少于2人。
4、供应商须具备在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机构星级三星或以上资质(提供网页截图)。
5、法人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法人代表需开具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配件详细资料彩页及报价单。
7、投标文件袋的封面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投标文件需胶装成册;报价文件单独封装于一个信封或文件袋内,使用自备封条进行密封,封条上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其中:①报价清单及附件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格式可为Excel或Word版本;②所有报名材料需整合为一份PDF文件;③电子版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并与报价清单纸质版共同密封。上述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评审
1.评审组织:院方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结果告知: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入围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中标单位与我院签订合同。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年7月2**$3日下午1**$3:0**$3时
八、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0号东海院区总务处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4
九、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监督电话:2注册后查看7(国有资产管理处)
2****5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