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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选商公告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准入(第二批)

选商公告

 

1.选商条件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准入(第二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选商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商。

2.项目概况与选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选商人)为进一步规范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工作,同时建立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库和备选池,拟通过选商准入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

本次选商仅为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资格准入,不涉及具体商品采购及金额,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合作商发放准入通知书,纳入选商人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合作商库,其制造或持有品牌产品纳入招标人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备选池。

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在非油商品合作商库内,通过谈判或询比方式确定开发合作商和商品,由招标人所属非油分公司负责签订合作开发和购销相关合同,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目前,本选商项目已经批准,相关要求已经确定,具备招标条件。

2.2选商范围:选商人及所属单位(江苏省内各地市分公司、实际控制的股权企业)非油自有商品合作商资格,包括食品类、饮料类、生活用品类等(品类不作限制,可参考附表1《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非油自有商品开发计划表》)。

2.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4合作方式:合法合规,可灵活多样,与准入合作商商定。

2.5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2.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转包、分包:未经选商人同意,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8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8.1结算方式:后续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2.8.2选商人认为有必要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组织现场考察,对照合作商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描述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存在不实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合作商资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合作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1.2合作商应为产品制造商或品牌所有(持有)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国发〔2****4〕1**$3号)内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品牌所有(持有)商需提供相应产品商标注册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允许合作商同时以多个产品或品牌投标,经评审若其中部分产品或品牌不符合要求,剩余的产品或品牌仍可继续参评。

3.1.3合作商至少提供一种带有江苏元素的产品(要求产品本身带有江苏元素,仅包装设计带有江苏元素不予接受)合作开发意向。

江苏元素产品,是指带有地标属性、非遗文化、具有文化辨识度以及地方优势产业度集群性高的商品,面向大众消费市场。地理标志商品、非遗传承商品需提供认证文件。(参考附件2《江苏省非遗项目(1-4批次)》、附件3《第五批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附件4《江苏省地理标志名录-截至2****2年底》)。

3.2财务要求:

合作商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提供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合作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扫描件)。根据合作商提供的2****4年度的财务报表,该合作商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合作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合作商须提供近三年(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本项目选商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对应的生产或销售的业绩。生产商同时提供①生产业绩证明材料②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品牌所有(持有)商同时提供①自行生产业绩证明材料或委托生产业绩证明材料②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生产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产品说明书②检验报告(合格);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以及②合同履行对应订单扫描件或在线电子订单截图或合同履行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2年1月1日,但履行在上述期间的,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申请人2****2年1月1日至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作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申请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为失信合作商或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状态为准,已被撤销的视为符合招标要求。

3.5能力要求:

3.5.1制造商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厂房、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书或购置合同、发票,租赁或其它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提供相关合同或授权;品牌商(品牌所有或持有者)同时提供①拥有该品牌产权的相关证明②合作制造合同③合作制造商前述(要求制造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3.5.2配送能力,提供①自有配送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租赁等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提供相关合同或授权②提供车辆行驶证,使用权期限需覆盖本项目有效期;

3.5.3服务和售后能力,配备专人(至少1名)负责本项目,同时提供①其参与类似项目的证明(合同或会谈纪要等与业主方合作相关文件中明确或备注该人员姓名,或业主方出具盖章证明)②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4年1**$3月至2****5年2月)。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近三年(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政府监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3.6.2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2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 dname="be216fc1d5dcd045b3c6347f8fe36206">】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或有管理从属关系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其下属的分公司、隶属于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全资或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4.选商方法

本次选商采用 合格制 。

5.选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 2***2548日至2***2541**$3日17:0**$3(北京时间,下同)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2)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注册后查看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或微信关注“能源一号网”在线咨询;

5.2选商文件售价为2***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3购买选商文件方式:

登录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选商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5.4本次项目采取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选商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注册后查看1***4(请在工作日9:0**$3至1**$3:3**$3咨询)将提供查询服务。

5.5潜在选商申请人在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开票信息中请不要出现:•、空格等特殊字符,此类问题将导致无法开票。

公告附件: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商付款及开票操作手册V1.1。

*5.6选商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选商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选商文件不符之处,以选商文件为准。

6.选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选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5 4 2**$309 0**$3,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选商申请文件。

6.2逾期上传的选商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选商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供应商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供应商对选商文件有疑问请联系选商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3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5潜在申请人应在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0.2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选商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3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6号 

联系人:杨日成、刘楝秋、刘庆龙

联系人:聂帆;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电话:0***5-8注册后查看9,8注册后查看1,1***0注册后查看3****9

电  话: 0***7-8注册后查看7

 

电子邮件:shwh6注册后查看1@1***3.com     

        

2***25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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