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光吉村肉鸽产业数字化示范园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1**$3:3**$3(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7-2****0SCCHA0***1
1.2 项目名称:光吉村肉鸽产业数字化示范园项目(二期)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建设地点:临高县南宝镇光吉村委会光吉村
1.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高县南宝镇光吉村委会光吉村,建设总占地面积约 1**$3.2**$3 亩,计划投产存栏规模约 2**$3,0***0.0**$3对种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生产养殖棚1**$3个,每个生产养殖棚5***2.0**$3㎡,合计5,1***0.4**$3㎡;、育种鸽棚1个5***2.0**$3㎡、鸽粪存储棚1个1***0.0**$3㎡、工具房1个1***1.3**$3㎡、设备房1个5**$3.0**$3㎡,总建筑面积5,8***8.9**$3㎡、清洗池4个、两米高围墙3***0.0**$3米、6米宽大门1个、1.5m高混凝土毛石挡土墙长6**$3.9**$3m、7**$3m?玻璃钢化粪池一座。
1.6计划工期: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5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5年1**$3月2**$3日
1.7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8最高限价:3,7***2,8***3.1**$3元
1.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9**$3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申请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无在建工程声明函。
2.3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响应保证金。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证明材料:若非联合体参与的,提供声明函;若为联合体响应的,需提供《联合体声明函》。
2.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1】2***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可兼任)1人 。
证明材料:1)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4)质量员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5)劳资专管员须提供该岗位人员身份证、申请人自行出具的岗位任命书;6)资料员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7)申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应证书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2.5申请人参与磋商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拟派驻的项目经理信息。
2.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查询证明,以评审现场查验为准。
2.7申请人参与某一项目响应的,除《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情形外,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之日,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响应)中重复使用。已经中标(成交)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响应)。
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5年0**$3月1**$3日0**$3:0**$3:0**$3至2****5年0**$3月1**$3日0**$3:0**$3:0**$3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线上获取文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3***0元/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潜在申请人需先进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注册(免费)。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8注册后查看7。申请人对注册和获取磋商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未在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1**$3:3**$3(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6号城西商务中心3***9室
五、开启
时间:2****5年0**$3月2**$3日 1**$3:3**$3(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6号城西商务中心3***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南宝镇光吉村委会光吉村
联系方式:曾先生***0;***0;***0; 1***8注册后查看2****2
***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3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3、2**$3层/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6号城西商务中心三楼3***9室
联系方式:张余卿、普凌翔 0****8-6注册后查看0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6注册后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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