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0**$3月3**$3日 1**$3: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5年杨浦区多媒体配套设施项目(触控一体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3**$3日 1**$3: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5年0**$3月3**$3日至2****5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0**$3:0**$3 至 0**$3-1**$3:0**$3:0**$3下午:1**$3:0**$3 至 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5年0**$3月2**$3日 0**$3:3**$3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
预算金额 | ¥6***1.2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笑吟 | ||
项目联系电话 | 6注册后查看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家嘴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6注册后查看7、1***7注册后查看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9号城建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注册后查看5 |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5年杨浦区多媒体配套设施项目(触控一体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8-1注册后查看5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5年杨浦区多媒体配套设施项目(触控一体机)
预算编号:1****5-0注册后查看9**$3, 1****5-0注册后查看9**$3
预算金额(元):6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6注册后查看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6注册后查看0.0**$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5年杨浦区多媒体配套设施项目(触控一体机)
数量:3***8
预算金额(元):6注册后查看0.0**$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5年杨浦区多媒体配套设施项目(触控一体机),包含6**$3英寸交互式智能平板、7**$3英寸交互式智能平板、8**$3英寸交互式智能平板、9**$3英寸交互式智能平板、移动支架。
合同履约期限:具备施工条件后,3**$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5年0**$3月3**$3日至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3:0**$3:0**$3-1**$3:0**$3:0**$3,下午1**$3:0**$3: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