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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1: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241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2419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招标人为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外立面翻新2507.10平方米,内部装修改造3132.61平方米,新建阳光棚478.89平方米,屋面防水2003.29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XZZJ-2025-002;

2.3建设地点:那曲市;

2.4建设规模:外立面翻新2507.10平方米,内部装修改造3132.61平方米,新建阳光棚478.89平方米,屋面防水2003.29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最终以概算批复中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以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15个月/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5-03-05 10:30   --   2025-03-11 23:59,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2511: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5-03-25 11: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 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和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和盖章,扫描后并制作成电 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 ”开标形式进行,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做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评标专家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不见面开标流程: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下载中心进行查看)。 

 7.3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 ”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 ”执行)。

7.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辽宁南路5号

联 系 人: 陈健洪

电 话: 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24栋105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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