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1 | 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 | 按照“生态优先、功能提升,统筹平衡、总体稳定,实事求是、布局优化”的原则,对宿迁市辖区现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基础数据准确性、应划尽划、矛盾冲突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确需优化的,从应划尽划、消除矛盾、调整优化、边界协调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解决矛盾冲突、交叉重叠等的最佳优化方案,优化方案中开展合规性、合理性等评价,做到名录、文字描述、矢量数据与实地一致,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1〕3号)文件要求形成调整方案。通过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形成符合宿迁实际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分布格局,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 6**$3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公告时间
2****5年0**$3月0**$3日0**$3:0**$3至2****5年0**$3月0**$3日1**$3:3**$3。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 (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注册后查看0**$3@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2****5年0**$3月0**$3日1**$3:3**$3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2注册后查看0**$3@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便民方舟3号楼)
联系人:杨成飞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9****3
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采购需求.docx
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征求意见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