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电器设备及零星材料-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山西省

公告内容

基本内容采购名称:??电器设备及零星材料-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福宏小学】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 dname="01b85fb0427f2088ef695600c319f15f">福宏小学】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项目采购采购编号:??SXYJ-JCZXWM-WZ询【2024】-08367采购申请编号:??SXYJ-JCZXWM-WZ询【2024】-08367采购单位:??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报名截止:??2024-07-27 10:00报价截止:??2024-07-29 10:00收货截止:??2024-09-01单次收货上限:??3天采购方式:??询价
商机分类:物料类采购类型:物料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项目+电器设备及零星材料等+公开询价.pdf下载
采购清单:
电器设备及零星材料-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福宏小学】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宏小学" dname="01b85fb0427f2088ef695600c319f15f">福宏小学】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项目采购查看下载
商务条款询价方式:??公开询价报价要求:??含税含运费交易方式:??账期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开发区新益村福宏小学项目部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方必须提前在“筑服云”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2.2具有本次询价采购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1)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2)报价方制造的材料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或问题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综合实力雄厚,综合服务好,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4报价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4)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山西建投不合格供方库》和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2.6报价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7报价方在近三年未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2.8各报价方可就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上述施工项目进行报价。2.9报价方如确定为成交供应方将与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或一建物贸(山西宏昌盛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补充信息
备注:

1.1工程名称:福宏小学项目 1.2工程地址: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开发区1.3工程概况: 1#教学楼、2#风雨操场、3#门卫室、4#门卫室、5#音控室及体育器材室等。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捌拾肆万伍仟壹佰柒拾伍元陆角伍分(¥67845175.6元)。1.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1.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五日内至完工1.6交货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开发区新益村福宏小学项目部1.7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执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2-2015)、《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0228-2023、《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等相关质量标准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以上所列标准若有新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地方及国外工程技术规范标准都应遵守。1.8报价方式: 按照项目材料需求品类的规格明细的组价方式填报含税单 价,并汇总计算含税总价。报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辅材 费、管理费、资料提供、技术咨询、利润、税金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 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1.9付款方式:供方按我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 指定地点后,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且在我 方材料报表核算周期内双方共同确认结算对账。待建设单位付款后 15 个工作 日内,供方及时开具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我方收到合格的发票并挂账后 支付结算货款的 80%;待建设单位付款至 97%后付至总结算货款的 97%,剩余 3%货款待建设单位付清后我方付清。我方以已收供方发票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一切按程序执行,否则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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