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二、项目编号:2025-JLSXYY-W5002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5万元; 3.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 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企业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②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③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④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提供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①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3.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吉林省 白城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②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③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④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提供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①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3.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吉林省 白城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吉林省 白城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bc321yy@163.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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