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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S246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委托人名称
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331270067181522412030035
项目规模
投资额(¥260,160,000元)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时限
中选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中选供应商必须主动与甲方联系,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交环评成果(送审稿),45日内取得环评批复,过期未联系、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项目。未按时提交成果及取得相应批复,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服务金额
¥190000元至¥25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金额说明
参考湘价服〔2012〕171号、计价〔2002〕125号等相关收费依据及行业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服务金额区间值。
服务内容
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现状监测,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直至取得相应环评批复,同时配合业主单位进行相关前期手续报建。
中介机构要求
执业/职业人员、仅承诺服务即可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1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主持编制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备案要求说明
机构报名前需确认信息
一、供应商单位主持编制人(环评工程师)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报到时间为12月5日,踏勘完成截止时间12月5日17点30分,报到地点永顺县交通运输局二楼计划基建股,报到后进行踏勘资格审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包括营业执照、主持编制人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带公章复印件。2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在湖南省内有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格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并在环境影响信用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注册网站截图)。3供应商近5年在永顺县完成过公路类项目环境技术服务。4所有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二、完成踏勘后采购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按要求踏勘或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视为不符合条件,不得参与报价,若中选视为无效。三、甲方只提供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编制报告所需资料由乙方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收集,如果无法按时提交项目成果,不得以资料不齐作为延期的理由。四、中选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中选供应商必须主动与甲方联系,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交环评成果(送审稿),45日内取得环评批复,过期未联系、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项目。未按时提交成果及取得相应批复,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五、为保证项目进度,项目负责人需配合业主全程参与报批手续,参与业主方组织的进度推进会及其他工作,缺席一次将扣除30%的咨询服务费。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2-06 17:0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12-06 17:15:00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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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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