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宜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拟进行2****5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本次采购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请于2****5年5月1**$3日1**$3时之前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按照档案整理相关规范要求,对宜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2****3-2****4年文书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录入宜昌市电子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确保顺利通过档案验收。预算4万元。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3个月。
2.质量要求:档案整理成果达到《湖北省机关、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审标准》规定的省一级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
2.具备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业绩(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关键内容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五、报价要求
结合市场询价,我单位制定了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各类服务基价清单,供应商在基价清单基础上报下浮率,成交价=基价清单×(1-下浮率)。供应商报价含档案整理配套相关材料费用(如档案盒等)。报价应于上述截止时间之前密封提交至宜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9号金江银座3楼2号会议室)。
六、其它要求
1.超出规定时限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并且视为自动取消竞标资格。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每个供应商均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提供的价格将视为最终报价,且按最低的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资料,供应商承诺函等。
附件: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基价清单.docx
承诺函.docx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