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缺少]【澄清答疑】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1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NJFJ2注册后查看1-0**$3GCGH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5年4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5年4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NJFJ2注册后查看1-0**$3GC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5年0**$3月0**$3日 2**$3:1**$3 一、澄清修改内容1.因“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原因,已填写的报价评审相关内容未显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报价评审中,增加: “三、偏离率;偏离率=1***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1.3.2要求工期变更为: 总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5-0**$3-0**$3 施工开工日期:2****5-0**$3-0**$3 工程竣工日期:2****5-0**$3-2**$3 招标文件其余工期要求均以此为准。 3.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澄清以下内容: 1)澄清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2)澄清8.7.2工期延误,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3)澄清1**$3.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5年4月2**$3日上午9:3**$3。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2**$3日 0**$3:3**$3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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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缺少] 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NJFJ2注册后查看1-0**$3GC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5年0**$3月0**$3日 2**$3:1**$3 一、澄清修改内容1.因“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原因,已填写的报价评审相关内容未显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报价评审中,增加: “三、偏离率;偏离率=1***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1.3.2要求工期变更为: 总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5-0**$3-0**$3 施工开工日期:2****5-0**$3-0**$3 工程竣工日期:2****5-0**$3-2**$3 招标文件其余工期要求均以此为准。 3.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澄清以下内容: 1)澄清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2)澄清8.7.2工期延误,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3)澄清1**$3.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5年4月2**$3日上午9:3**$3。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2**$3日 0**$3:3**$3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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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