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关于申报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

招标公告 海南省

公告内容


各农业企业:

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我市水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明显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农办〔2024〕87号)要求,开展海口市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资金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期限

(一)实施内容:

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围绕保障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重点支持我市水产养殖大宗淡水及海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

(二)实施期限:

????为提高补助资金拨付效率和完成历年结余资金的支出整改,2024年1月1日后购置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且未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均可予以补助。

二、补助类型和对象

(一)补贴类型: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见附件1),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二)补助对象:

1.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

2.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

3.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4.原料主要来自国内养殖或捕捞;

5.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主产区就地加工、水产品初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给予重点支持,对脱贫地区特色水产品加工、稻渔和大水面等生态产品加工等给予特殊考虑。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二)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能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以购置发票金额为准)及补助标准上限(补助标准上限标准详见附件1),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农业企业参照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提交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于9月1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经济发展科(邮箱:hksc68723626@163.com)。

(二)市农业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及时通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兑付补助资金。

附件: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

??????????2.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8723626)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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