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地区场地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项目名称:锦州地区场地建设
2.2项目编号:2025-JWLNJZ-G1001
2.3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2.4招标单位:某部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项目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项目。
2.10合同预算价即最高限价:878281.19元(含暂列金8万元)
2.11投标人保证金:壹万柒仟伍佰圆整(¥17500元)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实际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开标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7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单位上3年度至投标公告发出之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3.8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9投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股权穿透,不能进行股权穿透或股权穿透后为外资控股企业的投标单位按弃标处理。
3.10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提供纸质版截图,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是否完成注册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公布)。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5年5月8日至5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JWLNJZ@163.com。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和地点为2025年6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上发布。
-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注册后查看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