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病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报名中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5年病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中
2****5-0**$3-0**$3 1**$3:1**$3:2**$3
报名中
评审中
审合同
待评价
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5年病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0;
1、病案管理需求
(1)选择合适的方式管理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产生的约4***4箱的病案档案。
(2)对档案进行接收、清点、核对、造册、装箱等工作。
(3)未来协助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档案日常查询和借阅利用工作。
(4)对新增档案进行定期接收。
(5)对档案进行安全运输,并完成上下架工作。
(6)档案库具有满足档案托管的硬件设施和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7)档案库必须符合档案库房建设的相关标准,应符合防火、防盗、防震、防高温、防潮、防霉、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的“十防”要求,并按照以上要求配备档案防护设备与防护设施。
(8)托管档案库房温度必须始终保持在1**$3~2**$3℃,相对湿度在4**$3%~6**$3%范围之内。
(9)托管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按顺序存放。确定由最少两名具备档案岗位从业资格的专人负责,随时配合甲方对托管档案的检查、查阅与调取工作。
(1**$3)负责搬运过程中的档案安全,在搬运过程中须采用专用档案装具装载搬运档案,以保证档案齐全、外观完整,严禁损坏档案。采购人对整个搬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3)托管档案的所有权始终归医院所有,未经医院同意严禁对托管档案进行调取、查阅、复印等行为。
(1**$3)应在档案库内为医院管理的档案提供相对独立的寄存空间,并承诺预留一定寄存空间,以满足医院新增档案的寄存需求。若托管库房在此期间库房空间占满,供应商需寻找新的同等条件库房存放病历,并承担后续病历运输的费用。如发生因供应商空间不足无法托管的情况,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1**$3)库房选址及储物要求:库房为独栋库房,不能存储任何其他存储物。周边环境没有威胁病案存储安全的因素存在。
(1**$3)如果医院需要病案原件,供应商工作日全天2**$3小时、节假日9:0**$3~1**$3:0**$3免费提供病案查询、调阅服务。按医院要求的时间、地点送给医院工作人员。
2、其他要求
(1)为方便未来档案的调取、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保证档案能在规定的限定时间内提供利用、所配备的专用档案库房应在主城区内。
(2)托管档案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便于档案的调阅利用等工作。
(3)承接单位须配备具有档案岗位从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负责寄存档案的各项业务,随时配合采购人完成托管档案的检查、查阅及调取工作。
(4)寄存库房须符合档案库建设标准,档案必须科学摆放,必须建有相关标准的密集架或货架,按照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原则顺序存放,集中统一管理。承接单位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保证库房整洁。
(5)寄存库房外墙、门窗、屋顶等围护结构应隔热,防潮。
(6)寄存档案库采用档案货架存放,根据实际情况楼面承重应满足档案存放需要。
(7)托管档案的流水号、数量以及托管搬运时间,须以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安排为准。
(8)档案托管资金包含搬运、人工、载具、寄存、管理、查阅服务等所有成本,相关搬运人工、载具、路线等须由院方认可,必须达到相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9)承接单位须提供档案库房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并能提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档案库房专用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情况表;保管档案的管理规章制度。
(1**$3)承接单位对档案库房必须做到 2**$3 小时不间断监控,监控数据每半年度移交一次给采购人备存,确保档案安全。
(1**$3)托管档案的所有权始终归院方所有,未经院方同意,承接单位严禁对托管档案进行调取、查阅、复印等行为。
(1**$3)承接单位在硬件建设与工作管理上必须确保托管档案的绝对安全。
展开
服务周期:3***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
比价通知书: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5年病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文件.doc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5-0**$3-1**$3 0**$3:0**$3:0**$3
发布时间:2****5-0**$3-0**$3 1**$3:1**$3:2**$3
采购编号:YNYXC9注册后查看0Z2***2注册后查看8****5
采购单位: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6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诚信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2.具备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标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备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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