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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院内制剂口服液制剂委托生产调研公告


致各位供应商:

以下为我院院内制剂口服液制剂委托生产相关调研内容,请能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能承接我院该项委托生产业务的公司(供应商)在5日内给予回复。

一、委托方式:可接受全权委托生产(包含制剂原材料、辅料、包材的采购),同时可在意向沟通的2天内提供真实合规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成本价格清单。

二、委托剂型:合剂(口服液)

三、委托制剂最小装量规格:每支装10ml

四、委托包装规格:10ml*6支/盒

五、包装材质要求: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液瓶用易刺铝盖

六、工艺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工艺):

工艺1:中药饮片--煎煮--浓缩--醇沉--回收--水沉--配液--分装--灭菌--包装

工艺2:中药饮片--渗漉--回收--水沉--配液--分装--灭菌--包装

七、供货周期:≤50天(含节假日)。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合剂(口服液)。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供应商应具备合剂(口服液)生产的关键技术和设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直筒提取罐、双效浓缩器、单效浓缩器、醇沉罐、稀配罐、浓配罐、口服液入托装盒机、酒精精馏塔等生产设备及薄层检验相关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生物显微镜、气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三重四级杆液-质谱联用仪等质检设备。

5、供应商近一年内有合剂(口服液)品种的连续生产。

6、供应商有能满足药材、饮片、产品的仓储设施。

7、特殊情况下,供应商需保证在2小时内将产品配送至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注册后查看

资料递交地址:四川省射洪市太和街道美丰大道239号

射洪市中医院仲景楼5楼药剂科办公室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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