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
比选文件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
2024年10月
目 录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 |||||||||||||||
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昭通分公司的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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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本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应答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联系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1.1.2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项目编号: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1.2 | 资金来源 | 采购人自筹 | ||||||||||||||||||||||||||||||||||||||||||||||||||||
1.3 | 采购范围 | 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1.4 | 比选类型 | ■ 采购包采购,采购包划分情况如下: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份额采购,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混合采购:采购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1.5.1 | 采购方式 | ■ 公开比选 □ 邀请比选 | ||||||||||||||||||||||||||||||||||||||||||||||||||||
1.6 | 比选组织形式 | □ 自行比选 ■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 ||||||||||||||||||||||||||||||||||||||||||||||||||||
1.7 | 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 ||||||||||||||||||||||||||||||||||||||||||||||||||||
1.8.1 |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一、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应答人存在“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并在以下环节中被发现时,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应答,且: (1)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按弄虚作假列入负面行为清单,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选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选资格,影响中选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应答),且: (1)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按弄虚作假列入负面行为清单,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其应答无效,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且: (1)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按弄虚作假列入负面行为清单,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承诺函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其应答无效,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应答人违约责任。 二、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后,以下环节中应答人新增“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应答,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选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选资格,影响中选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应答),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应答人违约责任。 | ||||||||||||||||||||||||||||||||||||||||||||||||||||
1.9.3 |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如果应答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1)★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 不要求 □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
2.2.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 / 地点: / | ||||||||||||||||||||||||||||||||||||||||||||||||||||
2.3 | 应答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应答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
2.4.1 | 应答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邮件形式提出澄清疑问,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格式发送注册后查看@139.com邮箱。如可编辑版本内容与盖章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盖章扫描件内容为准, (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附件)《澄清问题反馈格式》)。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 ||||||||||||||||||||||||||||||||||||||||||||||||||||
2.4.2 | 采购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1)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应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应答人。 | ||||||||||||||||||||||||||||||||||||||||||||||||||||
2.4.4 | 应答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1)截止时间:收到采购人澄清或修改后1日内。 (2)方式:登陆报名信息表中留的邮箱进行查看。 注:应答人在采购人发出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及时进行查看并反馈,如未按要求查看反馈的,视为已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 | ||||||||||||||||||||||||||||||||||||||||||||||||||||
3.1 | ★应答文件组成 | 应答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含法人授权书) (3)技术文件 (4)电子档 | ||||||||||||||||||||||||||||||||||||||||||||||||||||
3.2 | ★应答文件的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2.5 应答人无需对“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中的全部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写在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6 应答人无需对“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写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7 应答人编制应答文件时需保证材料的清晰度,因模糊不清的材料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应答人须自行承担。 3.2.8应答文件的应答应为中文文本。商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不一致,以商务规范为准。 3.2.9应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 ||||||||||||||||||||||||||||||||||||||||||||||||||||
3.2.4 | ★应答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1、应答文件中凡出现应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需签字的地方均需签字。 2、需要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签字。应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3、应答人应将纸质应答文件密封封装,应答文件的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注:①应答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 ②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或人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 ||||||||||||||||||||||||||||||||||||||||||||||||||||
3.3.3 | ★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 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 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部分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3.3.5 | 应答报价优惠条件 | □ 报优惠价 ■ 不接受报优惠价 □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
3.3.6 | 应答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应答报价为执行本项目的最终价格,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附件《应答一览表》、《应答报价清单》(如有)。 (2)★各项应答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对于国际招标项目中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可采用美元报价,其他一般均以人民币报价。)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注:如有其它报价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报价部分》相关要求。 | ||||||||||||||||||||||||||||||||||||||||||||||||||||
3.4.1 | 应答有效期 | ★应答有效期:120天 | ||||||||||||||||||||||||||||||||||||||||||||||||||||
3.5.1 | 应答保证金金额 | ★应答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涉及。 | ||||||||||||||||||||||||||||||||||||||||||||||||||||
3.5.2 | 应答保证金形式 | 本条款替换为: 本项目不涉及 一、★应答保证金形式: 应答保证金形式应为转账、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1、应答人提供保函的,保函应为无条件保函或称“见索赔偿”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应答有效期;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应答项目的名称)。 应答人开具电子保函的,可自行选择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或具有电子应答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应答保函。 2、境内应答人以转账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必须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 3、应答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的: (1)应答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应答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2)在应答保证保险中,应答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3)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应答有效期,以免造成应答无效; (4)确保保证保险内容的有效性,以免造成应答无效。 4、建议应答人采用保函、转账的形式提供,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 二、应答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1、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转账形式必须通过该平台) ★购买标书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保证金平台有电子保函、电汇/转账方式、其他三种选项。(1)如通过电汇/转账方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则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电汇/转账”方式并通过保证金平台按指引完成缴纳。(2)如通过保函方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可在保证金平台选择“电子保函”并按指引开具电子保函。(3)如不通过保证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或递交纸质保函或其它形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其他”方式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递交。 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的,(1)请务必在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过保证金平台完成应答保证金缴纳,避免缴纳不成功影响应答。(2)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成功后可在保证金平台、ES系统查看,请务必确认ES系统缴纳状态为“缴纳成功”,缴纳状态未成功带来的不良影响由应答人自行承担。(3)如多次尝试仍无法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未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 (1)其他途径开具的电子保函(未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需将电子保函作为商务文件应答;同时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 (2)提供纸质应答保函或保险保单,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纸质原件须按要求进行封装,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应答人采用邮寄形式的,在邮寄过程中原件出现丢失、破损、非工作时间配送无法正常签收、未在应答截止前送达等问题由应答人自行承担,未邮寄至指定地点的原件不予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到付邮寄不予接收。 (3)采用其他形式的,请提供相应的已缴纳应答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并作为商务文件应答。 ★三、提交应答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应答截止时间。 | ||||||||||||||||||||||||||||||||||||||||||||||||||||
3.5.4 | 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本条款替换为: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一)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二)中选人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应答人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采购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 (五)应答人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方有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的; (六)中选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对于分采购包的采购项目,若在某采购包中发生上述情形,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采购包的应答保证金,若应答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项目的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应答保证金金额以该项目收取的应答保证金为上限。 | ||||||||||||||||||||||||||||||||||||||||||||||||||||
3.6.1 | 备选应答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
3.7.1 | 应答文件份数、式样 | 应答文件份数:壹份(需同时提交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各一份) 应答保证金纸质保函:原件 壹 份(如有)。 | ||||||||||||||||||||||||||||||||||||||||||||||||||||
3.7.6 |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1、应答文件中凡出现应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需签字的地方均需签字。 2、需要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签字。应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3、应答人应将纸质应答文件密封封装,应答文件的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注:①应答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 ②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或人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 ||||||||||||||||||||||||||||||||||||||||||||||||||||
3.8 |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应答文件封装要求: 1、应答人应将应答文件“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字样。 2、应答人应将电子档U盘封装在小信封内单独提交。 3、应答文件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密封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 ||||||||||||||||||||||||||||||||||||||||||||||||||||
4.1.1 |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4.1.2 |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比选文件 第一章。 | ||||||||||||||||||||||||||||||||||||||||||||||||||||
4.1.4 | 应答文件退还 | / | ||||||||||||||||||||||||||||||||||||||||||||||||||||
4.1.6 | 电子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 |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5.2 | 唱价程序 | 本项目实行线下公开唱价,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各应答人可现场参加唱价会议。 | ||||||||||||||||||||||||||||||||||||||||||||||||||||
5.4 | 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 | ||||||||||||||||||||||||||||||||||||||||||||||||||||
5.5 | 不得唱价 | 应答人数量少于 2 个 | ||||||||||||||||||||||||||||||||||||||||||||||||||||
6.1.1 | 评审小组组成人数 | 5 人 | ||||||||||||||||||||||||||||||||||||||||||||||||||||
6.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6.4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按照评审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若参与综合评分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名时,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据实推荐,其中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 ||||||||||||||||||||||||||||||||||||||||||||||||||||
7.1.2 | 邀请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 ||||||||||||||||||||||||||||||||||||||||||||||||||||
7.2.1 | 中选人确定 | □ 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个 ■ 采购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1 个 | ||||||||||||||||||||||||||||||||||||||||||||||||||||
7.2.2 | 中选原则 | 按照评审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若参与综合评分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名时,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据实推荐,其中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 ||||||||||||||||||||||||||||||||||||||||||||||||||||
中选份额调整原则 | /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本项目不涉及。 | ||||||||||||||||||||||||||||||||||||||||||||||||||||
8.1 | 履约保证金的扣罚规定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涉及。 |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1、交纳金额: (1)收取标准: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注2:若同一项目含有不同类型货物和服务,以采购金额高者所对应的服务类型为准。 (2)计算方法 采用差额累进计算法,以每采购包(或未划分包的采购项目)的中选含税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在“收取标准”表中规定的各区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对应区间的收费折扣系数,将各区间代理费累加计算每采购包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并以此作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 注1:若中选份额数量在实际的执行中有所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再进行调整。 注2:若本采购包中选人多于一个,则按各中选人的中选金额对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进行分摊,并以此作为收取中选服务费的金额。 2、交纳方式:由中选供应商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注:若本项目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得从应答保证金抵扣代理服务费。 3、交纳时限:中选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
10.5 | 异议 | 应答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请署名。 异议受理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 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异议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2)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人应配合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4)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负面行为责任。 | ||||||||||||||||||||||||||||||||||||||||||||||||||||
1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关于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1、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 2、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6、云南省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cncpsp.org.cn); 注:除上述网站外,如在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 ||||||||||||||||||||||||||||||||||||||||||||||||||||
1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 ★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2、 ★应答人承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利害关系(承诺书详见应答文件格式商务部分)。 3、 当应答人承诺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评审小组有权以不利于应答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4、 应答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相关承诺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将在项目完成评审后,对应答文件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应答文件存在虚假内容的,将根据采购人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最新管理规定对相关合作商进行处理。 5、 如中选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或与应答文件应答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 应答人成立至今若有名称、地址、注册资金等信息变更的,且相关信息涉及本次项目应答的,需提供公司变更说明。 7、 若应答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则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应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应答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应答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 8、 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按以下标准认定: 1)母公司应答的,子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子公司应答的,母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2)母公司应答的,分公司业绩(及资质)予以认可;分公司应答的,母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另:收购、并购的,新公司应答,认可收购、并购前的公司 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9、 自行补充其他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如有)。 |
1.1.1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的本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1 本项目采用的比选类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2 包比选:是指采购人将比选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进行比选。包划分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3 份额比选:是指采购人预估比选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总体规模,并将其分为若干份额,应答人对整个比选项目进行应答,根据评审排名顺序,依次中选相应份额。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4 混合比选:是指采购人将比选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并预估每个包所包含项目的规模,将每个包分成若干份额,要求应答人分别对每个包独立应答,每个包按照份额比选方式操作。采购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1 采购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比选是指采购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1.5.3 邀请比选是指采购人以比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本次比选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代理采购的方式进行。
1.7.1 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应答前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比选公告和比选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应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7.6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应答人,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8.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1.9.1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论结果如何,应答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应答有关的费用。
参与比选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1 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比选邀请书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2 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比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比选邀请书”为准;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与应答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采购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1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答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应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应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答人在编制应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应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应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应答预备会,澄清应答人提出的问题。
2.4.1 应答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 采购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应答截止时间。
2.4.4 应答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应答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组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1 应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应答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应答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3 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应答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应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1 应答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应答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比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 应答货币:人民币。
3.3.3 采购人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4 采购人不接受应答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应答人才可以报出。应答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6 应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4.1 应答有效期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应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应答人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应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应答人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答人拒绝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其应答失效,应答人有权收回其应答保证金。
3.5.1 采购人要求应答人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人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比选项目的应答保证金金额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2 采购人可以规定应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境内应答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应答保证金的形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3 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应答人退还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应答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应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应答保证金有瑕疵的应答将被否决。
3.6.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不得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2 若采购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应答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应答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应答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3 备选应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应答方案”字样。
3.6.4 允许应答人递交备选应答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应答人所递交的备选应答方案,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其备选应答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应答方案。
3.7.1 应答人应当编制一份应答文件“正本”和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应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 递交应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应答文件进行签收。
3.7.6 采购人对于应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1.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3 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比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 采购人采用电子比选应答方式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2.1 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
4.2.2 应答人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应答人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应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应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应答人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采购人将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应答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应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应答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应答人代表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采购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5.2.3 唱价时,采购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应答人个数以及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应答文件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应答人名称、应答总报价、交货期、应答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应答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1 应答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应答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应答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审小组。
采购人采用电子采购应答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应答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采购人不得唱价,应当重新比选。
6.1.1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具体人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3.1 比选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审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能够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价的应答,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应答,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1.1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采用邀请比选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1.3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2 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3.1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答人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 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 中选通知书是采购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 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 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不得泄露比选应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应答人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应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异议的提出方式和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比选文件内容、唱价、中选候选人公示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本评审办法前附表是对第三章 评审办法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本比选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应答文件,根据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应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1 评审时,以比选文件指定的报价方式为依据计算基础价。
3.2.2.2 增值税税率调整评审方法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1)应答人报价税率相同:直接以应答人不含税报价进行比价;
(2)各应答人报价税率存在差异:应按照如下方法对报价进行调整,该应答人的评审价格=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
(3)同一应答人分项报价存在多个税率时:评审价格=分项1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分项2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分项n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
3.2.2.3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1.1 评审小组根据本章第3.2.1款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全部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检查应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初步评审分为响应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做否决应答处理。
3.3.1.2 应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应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上传;
(3)允许联合体应答的,应答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应答协议;
(4)应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同一应答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应答的除外;
(6)应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应答限价;
(7)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8)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应答人以他人名义应答;
(10)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应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应答担保有瑕疵;
(11)应答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3)应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4)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收到低于成本价应答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应答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答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应答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应答,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3.3.1.4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应答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
(2)应答文件中开标/应答一览表内容与应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唱价的开标/应答一览表(不含税价、含税价、税率)为准,并对未唱价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开标/应答一览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应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应答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无效。
3.3.2.1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3.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审。
3.3.2.2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应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3.2 细微偏差:是指应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应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应答文件的有效性。
3.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4 评审小组对应答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3.3.5 评审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应答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3.4.1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不具备中选资格的供应商除外)。
3.3.4.2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5.1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审报告。
3.3.5.2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唱价记录表;
(3)评审方法;
(4)评审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应答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应答人排序;
(6)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中选人数量、份额及相关要求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应答人可将“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单独复制进新创建的WORD后另行编制对应的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
1) 报价部分:制作一本正本
2) 商务部分(含法人授权书):制作一本正本
3) 技术部分:制作一本正本
4) 电子档:所有应答文件电子档均存储于一个U盘内(不得使用光盘,且电子档内容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盖章版的扫描件以及一份Excel版本的报价表)。
(1)应答文件纸质文件按本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制作。
(2)应答文件纸质文件必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盖章签署。
应答文件电子文件为本章“应答文件(格式)”及相应xlsx文件填写完整后的盖章签字后的电子版本,并存储于U盘中。
将报价部分封装在“报价部分应答文件”密封体内,密封体正面贴以下标签: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报价部分一正本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将商务部分封装在“商务部分应答文件”密封体内,密封体正面贴以下标签: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商务部分一正本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将技术部分密封在“技术部分应答文件”密封体内,密封体正面贴以下标签: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技术部分一正本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将应答文件电子档密封在小信封内,密封体正面贴以下标签: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应答文件电子档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
(报价部分)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
(商务部分)
应答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为了便于评审小组评审,应答人应详细编制目录,并连续编排页码。
初步评审索引表
内容 | 对应页码 |
应答函 | 第 页 |
应答人基本信息表 | 第 页 |
利害关系承诺书 | 第 页 |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 第 页 |
商务偏离表 | 第 页 |
其它资格证明部分 | 第 页 |
法人授权书 | 第 页 |
… | |
注:
1)上述内容为示例,应答人应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的初步评审项编制索引表,置于应答文件商务部分正文前面。
2)本索引表漏标页码,或页码标注有误的,可能会影响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准确评审。
3)若对应页码不在本部分内容的,建议写明“XX部分第X页”
4)建议设置对应页码时采用交叉引用方式,以便评委可直接链接评审,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致:采购人
根据采购人本项目采购邀请,我公司已提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应答文件的组成》全部内容。
据此,我方同意如下内容:
1、所附应答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
2、遵从本应答有效期为120日。
3、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应答。
5、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采购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6、我方承诺所有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及最终报价均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我方承诺遵守《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中国移动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处理规则》。
8、若中选,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公司签订合同,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且应答文件是基于对上述文件的完全理解而作出的应答。
11、其他补充说明:无。
12、与本应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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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名称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纳税人资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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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信息仅用于中选后合同签订,需录入纸质合同内。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若由于应答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合同签署延迟或其它问题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应答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承诺书
致:采购人
为配合采购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采购工作,我公司在参与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 应答时承诺如下:
1、我公司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未向我公司提供编制应答文件、提供咨询服务或提供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3、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采购人的任何处理(采购人根据具体情节不同进行后续处理,处理措施可以分为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取消中标资格、限制合作以及终止合同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采购人的全部损失。任何第三方因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而向采购人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公司
独自承担。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确认不存在下列情形: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 在最近三年内(截止至应答/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 在本项目前序轮次采购中被判定存在串通投标(应答)、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
- 其他情形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广告媒介投放)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商务偏离表
此处标明:(针对比选文件第四章的偏离)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应答情况 | 比选文件的商务条款 | 应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若本表为空,则表示应答人“全部满足”采购方相应要求。
2.即使本表为空,也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
3.若应答人在《商务偏离表》中应答“全部满足”,但有额外的负向附加解释或说明,视为对该条款的偏离。
4.如果“应答情况”为“不满足”或是“部分满足”,请在“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列,列明“不满足”或是“部分满足”的“具体比选文件条款内容”(仅可增加行),同时在“应答文件的商务条款”列,列明“不满足”或是“部分满足”的“具体应答文件的偏离条款”。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注册材料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
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承诺(参考格式)
我公司承诺自愿参加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的应答,并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三)承诺函
联合体承诺函(参考格式)
我公司自愿参加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 的应答并承诺如下:我公司不组成联合体应答。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我方参加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 的应答,根据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五)媒体资源
应答人须为广告媒体资源所有者或具有媒体授权的广告代理资格(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广告媒体资源的所有权或授权代理关系的,该媒介资源不予认可)。(同一媒介资源只能由制造商或一家代理商应答,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多家代理商同时应答同一媒介资源的,对应媒介资源不予认可。)
应答人为媒体资源所有者,需提供媒体资源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应答人为代理商,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①广告资源代理授权书;②广告资源租用或代理合同;③其他能够证明广告代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授权期限原则上应覆盖采购项目的合同执行期限;如授权期限不满足的,应答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并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应答人(乙方)承诺在授权到期日前保证获得新的授权委托书,如未能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的,采购人(甲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届止时解除合同。
如涉及承诺,格式可参考:
承诺函(参考格式)
我公司承诺自愿参加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媒介投放类项目(社区媒介-社区道闸广告)的应答,并承诺在授权到期日前保证获得新的授权委托书,如未能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的,采购人(甲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届止时解除合同。
应答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