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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省

公告内容

(2****5)4****3 铁岭市和抚顺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指导与推广服务供应商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5-0**$3-1**$3 0**$3:0**$3:0**$3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铁岭市和抚顺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指导与推广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4****3

2.项目名称:铁岭市和抚顺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指导与推广服务供应商项目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4.服务地点:铁岭市和抚顺市。

5.采购需求:

(1)承接区域内的市场开发、政策宣传、纠纷调解、信息收集、需求统计、项目推广宣传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协助意向受让方对交易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针对项目制定推广方案,拓展宣传渠道,开发业务市场,增加社会知名度。

(2)为交易双方提供项目挂牌交易指导。协助出让方将项目按要求录入交易网络信息服务系统,项目成交后协助出让方办理价款结算及标的交割手续;向意向受让方提供指导及培训,包括交易规则的解释、线上报名、上传相关资质、交纳保证金、竞价操作、交纳项目价款及服务费、合同签订、标的交割、争议调解等。

(3)协助沈阳农交中心对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防范与告知;若出现突发或异常情况,服务合作机构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定期上报当地农业动态,及时掌握和上报农业农村交易资源分布和流转情况。

(5)沈阳农交中心委托的其他事项。

6.付款方式:依据沈阳农交中心《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机构服务费用支付办法(暂行)》《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机构激励办法(试行)》和《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机构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达到项目指导与推广服务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季度付款。每期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由甲方指定。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将费用划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7.竞价保证金:1注册后查看0元。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包,拟定采购 1 家供应商。

1**$3.本项目设置费率报价上限,供应商需根据成交项目的挂牌金额按比例(见附件2中第三条)对服务费报酬进行费率报价,最高上限报价为费率1***0%(含税),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3.结算方式:项目费用结算包含供应商项目指导服务费用和项目推广服务费用(见附件2中第三条),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费用结算举例:参照附件2中第三条,如成交供应商成交费率为9**$3%,单次挂牌金额为1万元,成交金额为1.0***5万元,溢价0.0***5万元,则项目推广服务费用为5元(溢价金额以5***0元为阶梯,每满5***0元支付5元,不足不计),费用结算金额=(5**$3+5*1)*9**$3%=5**$3.2**$3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5年5月1**$3日9点至5月1**$3日1**$3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4***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响应无效。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5年5月2**$3日 9点整(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8号 产权大厦4楼2号开标室

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5年5月2**$3日 9点整(北京时间),本项目采取线上腾讯会议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请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1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5.com)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响应保证金要求

1.响应保证金金额: 1注册后查看0.0**$3元

2.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注册后查看7***9、4注册后查看0***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8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2注册后查看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8号产权大厦 

联系方式:曹先生,0***4-8注册后查看6 

邮箱地址:csp@spr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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