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十五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邀请)方式采购。采购预算资金107.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一、项目概况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编制《山东省“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方案》(鲁水发规字[2024]4号)、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济发改规划[2024]120号)文件要求,以高质量发展水网建设为总抓手,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南四湖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和省战略,构建起安全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健康的水生态体系、智慧的水务信息化体系、高效的水务管理体系,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编制济宁市“十五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编制完成济宁市“十五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形成项目清单及相关图件。
(二)服务要求
1.项目时间安排。2025年6月底前,提出规划初稿,内部审查;2025年12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报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人员要求。为保障项目能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具备技术能力、有技术证书的各类专家、技术人员,具体成立小组数量及专家、技术人员专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4.成果要求。项目内容应满足时间节点明确、调查成果精准、项目内容布设合理、结论客观准确等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编制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5楼C区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7—2966903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