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项目要求:
(一)车辆方面要求
1、车辆要求:供应商为本次服务提供每种车型不少于2台,具体车型:大巴车(≥5**$3座),中巴车(≥3**$3座),商务车(≥7座),轿车(4-5座)。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车辆不存在正常行驶以外或过大噪音,全年提供冷暖风。
2、大巴车、中巴车须具备车辆营运证,所有车辆须具备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车辆参保险种要求(至少参保下列险种):
(1)交强险;
(2)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及以上并不计免赔;
(3)“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额要求:大巴车、中巴车1***0万及以上;商务车及轿车5万及以上。
(二)驾驶员方面要求
1、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行驶中安全礼让、平稳运行;仪容整洁、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近期无较大交通责任事故。
(1)必须具备八年(含)以上驾驶经验;
(2)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须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及没有上述违法事项的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
(三)安全要求
1、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供应商应配备专职调度。供应商应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预案;
2、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三检查”,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每月须进行一次例保检查;始终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3、车辆必须在车厢前部贴有明显的“请系上安全带”标志,及车厢内明显标明紧急逃生门(或窗)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车辆的应急逃生设施(如应急把手,玻璃榔头等)完好齐备;
4、车内必须配备足量有效的灭火器、安全锤等紧急情况使用的工具;
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不违章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出现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线路要求
通勤线路:辽宁省肿瘤医院大东院区--沈抚院区往返,单程不得超过1**$3公里,单日里程不超过9**$3公里。超出部分按照临时线路计算。
临时线路:根据采购人通知出行时间及要求提供通勤服务,提前与采购人报备路线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三、费用说明
供应商负责提供班车司机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燃料费以及司机的工资、奖金、保险等。
四、服务要求
1、中标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车辆上有站点标识。到站时间、发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2、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人员的出租车费用;
3、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4、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人服务;
5、供应商需保证车辆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内卫生消杀符合要求,座椅舒适;
6、供应商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员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求司机不能酒后驾车及隔夜酒驾车;
7、供应商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实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要提前1天通知采购人;
8、供应商负责对车辆及时足额投保交强险 、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险种,以上投保期限含盖采购合同全过程;
9、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产权如果不为其企业所有,不允许参加投标。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3、近三年内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不允许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3、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1**$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1**$3、供应商必须设置安全员,每周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注:需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