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5年平湖海底管道水下探摸检查及回填加固第三方见证检验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HYQ25S-DGZX01-003 )
1.招标条件
2025年平湖海底管道水下探摸检查及回填加固第三方见证检验项目,招标人为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平湖海底管道水下探摸检查及回填加固第三方见证检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上、下半年两阶段开展,每阶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1)常规第三方见证检验
① 派出至少2名现场监督人员驻船,对探摸回填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管;
② 着重对水下沙包回填的完工情况予以探摸检查和确认,若发现沙包回填未达到标准,敦促作业方及时整改、补救;
③ 对作业方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项目执行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2)应急第三方见证检验
在上、下半年两阶段作业间隔期内,若台风途经管道路由区域,如公司组织开展台风后的应急探摸回填工作,对海管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和治理,需及时提供探摸回填第三方见证检验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项目工期
(1)暂定2025年3月至7月开展上半年海上作业,工作日110天;
(2)暂定2025年10月至11月开展下半年海上作业,工作日48天;
(3)总工作日158天,实际有效工作日需达到总工作日的75%,即118.5天。
具体工期要求,以公司发出的动员通知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组织,须提供证明文件;
4.3投标人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潜水作业(四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设备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其他同等级资质,须提供证明文件;
4.4投标人近五年应有不少于5项的潜水作业服务等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其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是否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企业任职情况的声明;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2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4.2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包(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当日,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地址:同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除获取文件及报名外不需要其他任何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现场或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11条规定的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线下开标):上海市详细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9.其他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关于平台使用及注册等问题咨询招标平台电话:400-8800-114;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有标前澄清请将问题写清楚以WORD及PDF盖章格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不要在购买标书的平台提出,平台提出的澄清无法收到,澄清如有答复将回复到购买标书登记的邮箱中;
投标人报名时务必保证所留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正确,后期的澄清回复、相关的通知等内容均会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购买标书登记的邮箱中,递交投标文件时不再留新的邮箱,如以前的邮箱及联系人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到平台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投标;
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公告规定的为准,请投标人仔细查看投标时间及地点以免耽误投标;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地点发邮件另行通知;请注意,如未有变化,则以招标公告规定的为准,不再发邮件通知。
10.监督部门
11.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136弄1号石油天然气大厦18楼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郑爽、刘国栋
邮 箱: dg_zhengshuang@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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