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邀请编制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5〕224号),结合新建的镇江市传染病医院应急病房楼建设项目及老院区的具体情况,编制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总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诚邀具备资质的编制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一、投标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环保咨询服务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控制价:1.8万元。
二、编制的要求、内容
1、编制单位应结合《镇江市传染病医院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镇江市传染病医院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高新环审〔2020〕14号),按要求编制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减缓环境风险的各项措施,确保风险防范设施有效运行等,详见相关文件。
2、编制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全面编制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总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必须通过相关环保专家的评审,通过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网上备案,完成后相关资料交医院归档(投标报价应含专家评审等费用)。
三、中标方式
以最低价中标,确认中标单位后,一周内签订委托合同。
四、付款方式
完成本项目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等一系列手续,资料归档后,一次性付清。
五、受到邀请的各编制单位派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总部基建办(行政楼一楼105室),在5月20日下午16:30之前报名领取相关资料,过时不候。
六、联系人:傅从国 电话:注册后查看
七、评标办法:由院招标小组进行评标,最低价中标。
八、评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2:00,如遇到特殊情况,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总部(戴家门300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