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建筑加固检测、施工服务及外挂电梯供货、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25-VBFSFX-F1003)

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筑加固检测、施工服务及外挂电梯供货、安装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5-VBFSFX-F1****3
三、项目概况:

对建筑物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配合提供加固设计方案,并完成加固施工作业。原始建筑为砌体结构,加固范围包括地上一层房间的顶部和相邻三层建筑的局部区域。在该建筑外部建设电梯井道,采购并安装无机房外挂电梯1台。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项目周期(检测施工/供货安装周期

备注

1

建筑加固检测及施工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市

检测、施工周期不超过4**$3天

***0;

2

外挂电梯供货、安装

供货安装周期不超过4个月

***0;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0;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与其他独立供应商或其他联合体各个企业之间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且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最高限价:5**$3.5万元(含税,项目实际付款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

3.本项目确定***0;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或者联合体中的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检测认可证书(检测CNAS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3**$3日 至 2****5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3:0**$3 至 1**$3:0**$3 ,下午 1**$3:0**$3 至 1**$3:0**$3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或者联合体中的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检测认可证书(检测CNAS资质);
3.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1**$3日 0**$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0**$3:0**$3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华宝大厦9层9***4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1**$3日 0**$3:0**$3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华宝大厦9层9***4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5年 7月7日1**$3时 。
(二)踏勘地点: 另行通知 。
(三)联系人: 田女士 。
(四)联系电话: 1***6注册后查看5****7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供应商(或者联合体中的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检测认可证书(检测CNAS资质);

***0; ***0; ***0; ***0;8.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6注册后查看5****7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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