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垫江监狱现就购买仓储式货架一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D250202
二、采购内容:购买仓储式货架39个。
三、项目最高限价:单价为800.00元/个,合计人民币31200.00元。(若实际数量有增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四、采购文件公示时间、领取方式
(一)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25 日13:30-2025年3月3日15:00。
(二)领取询价文件方式:“行采家网(www.gec123.com)”自行下载。
(三)咨询电话:(023)74616505
五、踏勘现场(技术咨询)
(一)联系人:彭老师 注册后查看
(二)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咨询)过现场,均视为已踏勘现场,供应商应先到安装调试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追加价款申请将不获批准。
六、费用承担
询价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询价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七、保密
询价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询价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询价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含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由于翻译或其他原因造成中文翻译与外文资料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九、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询价有关规定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
(二)本采购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并按补遗内容完善投标文件。
十一、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装袋应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3日14:30-15:00递交到垫江监狱机关办公楼117室,提前或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必须到开标现场。
十二、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从本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指无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本人账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单位必须为对公账户)通过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的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等的时间要求。如开标时未按本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转帐并到达指定账户,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其报价文件将不被开启。
(二)询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转账时转账票据备注信息栏内应注明项目编号“D250202+投标人有效手机号码”或项目名称“货架询价保证金+投标人有效手机号码”(此号码应为投标人用于接收《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手机号码,如不一致以转账票据备注为准。未注明且无其它依据现场无法确认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同一项目因开标流标按规定缴纳询价保证金且未退还的,再次参与同一项目询价报价时不再另外缴纳询价保证金。
(三)询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3日15:00前。
(四)询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垫江监狱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垫江支行
账号:31630101040001129
(五)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垫江监狱向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无息退还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一律退还至投标人的账户内。电话:74616777转359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或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监狱组织的采购活动:(不可抗因素除外)
1.投标人在询价签到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工作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8.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3日15:00。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垫江监狱机关12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