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 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土地复垦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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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1 | ||||||||||||||||||||||||||||||||||||||||||||||
招标内容: | |||||||||||||||||||||||||||||||||||||||||||||||
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土地复垦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土地复垦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3%,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任泽区区域。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项项目区面积为1**$3.8****2公顷,对北取土场原来剥离的表土进行回覆并复垦。主要内容为表土保护、土地平整、表土回覆、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田间道路施工等。3.计划工期:6**$3日历天。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0**$3-0**$3 0**$3:0**$3至2****5-0**$3-1**$3 2**$3:5**$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2**$3 0**$3:0**$3:0**$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7月2**$3日9时0**$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3】3**$3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疑问或异议接收人:招标人联系人:孟庆飞,电话:0****9-7注册后查看9,招标代理联系人:闫立瑞,电话:0****9-3注册后查看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 电话:0****9-7注册后查看3 电子邮箱:/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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