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智能化项目(采购编号CB2****5-2***5)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智能化项目(采购编号CB2****5-2***5)(项目编号:WY-2注册后查看1-0***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智能化项目(采购编号CB2****5-2***5),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智能化项目(采购编号CB2****5-2***5) | 智能化项目 | / | / | 常州市 | 详见询比文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采购内容:智能化项目。
1.2.2 项目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 工期:6**$3天。
1.2.4 质保期:3年。
1.2.5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次采购最高含税限价为1注册后查看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采购费最高限价为1注册后查看0元人民币;集成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注册后查看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询比。(须提供有效期内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委员会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须提供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3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3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3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4-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2.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25年4月2**$3日0**$3时0**$3分0**$3秒至2***25年4月2**$3日0**$3时0**$3分0**$3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25年4月2**$3日1**$3时3**$3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0-5注册后查看9 /0***0-5注册后查看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3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3号4栋B座1**$3楼
邮 编:2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邱勇
电 话:1***3注册后查看5****0
电子邮件:qiuyong.js@chinatelecom.cn
账 号:7***5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