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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缺少]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1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JBFJ2注册后查看7-0**$3SJ-GHa0**$3 | 标段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5年4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5年4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Title (江北分中心)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注册后查看7-0**$3SJ-GHa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浦镇大街和环山路交叉处NJJBc0***0-1**$3-0**$3地块 2.2 招标范围: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地基基础、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与本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如需)、维护等。 2.3 服务期限:9**$3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0***0,0***0.0**$3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地上6层,地下1层。并按应配建面积修建相应人防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注册后查看5.3**$3平方米,其中地上2注册后查看5.3**$3平方米,包含民警业务技术用房、辅警人员用房、附属用房、食堂及厨房、指挥调度中心、多功能室、警务训练中心等,地下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停车、设备机房、人防地库等。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4年0**$3月-2****5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高校事业编制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1〕2号)要求,自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7)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0**$3-2****9:2**$3:0**$3。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9.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注册后查看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3.7**$3.2***4.1**$3:7****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注册后查看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5-8注册后查看5(工作时间:工作日8:3**$3-1**$3:0**$3) (4)国信CA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9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3)本项目建设单位系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是受托方,履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范围与可研保持一致,因招标文件软件编制问题,范围和规模不可调整,1)现招标范围更改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地基基础、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与本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维护等。2)规模调整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并按应配建面积修建相应人防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地下约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5-8注册后查看3)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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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缺少] Title (江北分中心)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注册后查看7-0**$3SJ-GHa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浦镇大街和环山路交叉处NJJBc0***0-1**$3-0**$3地块 2.2 招标范围: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地基基础、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与本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如需)、维护等。 2.3 服务期限:9**$3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0***0,0***0.0**$3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地上6层,地下1层。并按应配建面积修建相应人防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注册后查看5.3**$3平方米,其中地上2注册后查看5.3**$3平方米,包含民警业务技术用房、辅警人员用房、附属用房、食堂及厨房、指挥调度中心、多功能室、警务训练中心等,地下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停车、设备机房、人防地库等。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4年0**$3月-2****5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高校事业编制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1〕2号)要求,自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7)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0**$3-2****9:2**$3:0**$3。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9.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注册后查看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3.7**$3.2***4.1**$3:7****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注册后查看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5-8注册后查看5(工作时间:工作日8:3**$3-1**$3:0**$3) (4)国信CA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9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3)本项目建设单位系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是受托方,履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范围与可研保持一致,因招标文件软件编制问题,范围和规模不可调整,1)现招标范围更改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地基基础、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与本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维护等。2)规模调整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并按应配建面积修建相应人防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地下约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5-8注册后查看3)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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