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H19-W4154)

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教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H19-W415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教材采购项目

详见目录清单

详见技术要求

 

4

接收采购订单1个月内

上海市

正版图书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和其他可预计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490万

3.本项目不分包,通过评审,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保障学校外购教材供应,合作协议期限2年。校外教材经费约245万元/年,2年共计约490万元(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4.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是指乙方承诺的折扣率,即供货价=实价×投标折扣率,该折扣率是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要求经过成本核算加上合法的利润收入给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布之日起 12 27 日,每日上午8:00 11 : 30 ,下午 14 : 30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8.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见公告附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798775121@qq.com(请勿多次发送)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12 30 14 1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12 30 15 00 分。

(三)报价地点:   上海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4 12 30 15 00 分。

(二)询价地点:     上海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贺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注册后查看

移动电话: 注册后查看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助理 

办公电话: 注册后查看

移动电话: 注册后查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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