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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

公告内容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HZB-2025-04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信银行天津分行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中信银行天津分行采购非诉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中信银行天津分行采购非诉法律服务。

2.3服务期:本次采购合同拟签订框架合同,合同周期一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仅限顺延两次

2.4 招标控制价(单价):法律咨询服务1000元/小时;法律事务审查服务1000元/件;尽职调查500元/户;发送律师函1000元/件;创新及重大业务论证咨询1000元/小时;提供普法资料0元;法律培训3000元/件;解决劳动争议5000元/件。

2.5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6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中标数量:8家。中标后根据服务内容,综合供应商报价、效率、经验等因素选择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不承诺服务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还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及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3.25投标人及其指派的律师未受到过司法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律所注册地司法局官方网站相关网站截图

3.3投标人应配备负责银行法律业务的部门或者团队,拟指派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执业年限应在3年以上,并且该团队成员必须精通银行法律业务。该团队人数不得少于10人,须包含至少1名合伙人、5名执业年限在2年以上的主办金融类业务的律师;须提供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承诺成立至今无偷税漏税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承诺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0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1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2 投标人不存在任何串通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3 投标人承诺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4按本公告要求已购买招标文件

3.15自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在此期间内如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则无论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任何阶段,其资格将被取消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5日起至2025年310北京时间上午9:00起至下午16: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注册并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报名时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按规定上传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上传方式: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报名。注册和报名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4.2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

发售方式一:线上发售

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标书款通过公司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

银行帐号:122906913210201

注: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

发售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发售地点: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1幢4016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发售期最后一日16:30时)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潜在投标人完成现场购买程序后,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王静石晶、曹治国

电话:注册后查看6686

电子邮件:bhzbdl2016@163.com

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18930

5.1提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5.2 CFCA电子印章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门户(https://ebid.cfhc.citic)中的《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5.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门户(https://ebid.cfhc.citic)中的《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4 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5.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18930分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5.7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转出);

6.3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4 保证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

开户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

银行帐号:122906913210201

注:(1)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TJBHZB-2025-048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5楼

人:晋老师

022-230280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系人:王静石晶、曹治国

电话:注册后查看6686

电子邮件:bhzbdl2016@163.com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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