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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市

公告内容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 教师进修学院食堂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3***0,8***0.0**$3元,价格类型:总价 专业领域:食堂餐饮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3***0,8***0.0**$3元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数量小计(元)
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3***0,8***0.0**$3 元1(项)3***0,8***0.0**$3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5-0**$3-1**$3 0**$3:0**$3:0**$3(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5-0**$3-1**$3 1**$3:0**$3:0**$3(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天文大道7***3号。
  • (三)验货方式:

    1.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2.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与竞争性比选时响应文件要求不一致,诸如到岗人员数量不足,人员持证情况不符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到位,否则按照每次1****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与当月劳务服务费进行抵扣。


  •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协调费、环卫费、人工涨价风险、垃圾运输等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在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中明确岗位名称及人员薪资单价(元/月/人)。

    日常用餐外(详见第二篇 “非日常接待”)新增用餐、晚餐、周末用餐等服务,就餐人数不固定,服务人员应满足临时用餐人数或其他突发性接待等需求,日常用餐额外增加用餐天数在1***0天以内(含1***0天)的,以上的就餐情况在同一天发生的按一天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各岗位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结算费用;

    以上情况的接待天数超过1***0天的,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另行报价。非日常接待额外增加用餐天数超过1***0天每日增加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0元/天,该部分费用(指:非日常接待额外增加用餐天数超过1***0天每日增加服务费)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增加的总额不得超过中标价格的1**$3%。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每月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支付额为合同总价的1/1**$3)。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2.合同签订期为1年,按本次成交金额固定包干执行。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为中标人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
  • 联系人: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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