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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高新区科创产业孵化基地及技术成果转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进度跟踪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白银高新区科创产业孵化基地及技术成果转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项目编号
BGZJ-JS24108
招标人
白银创银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白银高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监督机构
白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白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是否重大项目
否
项目概算(万元)
28817.300000
是否远程异地
否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
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发包。招标范围包括: 白银高新区科创产业孵化基地及技术成果转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等工作、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1
E6204000607008826001001
22029.320000万元
施工
标段名称:
E6204000607008826001001白银高新区科创产业孵化基地及技术成果转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400076778337D-20241121-016811-7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3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等须具有有效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标段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88466.26平方米,合约282.70亩,分A B C三区建设。其中A区用地面积约145.32亩,建筑面积28472.65m2,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库房、危废库、甲类库、丙类库等,并配套建设动力中心、控制中心、动力站、研发中心、机修车间及消防水池、废水池、事故池(含雨水池)、门卫、室外设施等;B区用地面积约68.19亩,建筑面积888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库房,并配套室外设施等;C区用地面积约69.19亩,建筑面积8302 m2,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库房、区域性配电室,并配套室外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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