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3年石庄镇海圩村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石庄镇海圩村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海圩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2023年石庄镇海圩村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共326户。
2.1.3合同估算价75.8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2023年石庄镇海圩村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三格式化粪池共326个,圆筒状,用C30砼浇筑,浇筑尺寸为外径0.96米×1.2米,配化粪池盖板(商混预制,直径0.96米),盖板配筋,供应商单位须将各户所排污水用150UPVC管接入化粪池,并恢复场地,进行旱厕填埋等。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工程量(户) | 最高限价 (元/户) |
2023年石庄镇海圩村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 | 海圩村 | 326 | 2100 |
注:1、详细工程做法详见如皋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技术方案(2020版)。
2、三格式化粪池圆筒状用C30砼浇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4:3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石庄镇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