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
公告内容
- 1招标/资审公告
- 2补充通知
- 3交易结果公告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5-0**$3-2**$3 |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变更公告 | 2****5-0**$3-2**$3 |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变更公告 | 2****5-0**$3-1**$3 |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0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2
各投标人: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第6.1.1条款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1〕3**$3号)文件要求,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规模较大的公路建设项目(含工程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应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应从交通运输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当公路兼市政功能时,如需市政部分的专家则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第8条款: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名专家为业主代表,参与评标环节的监督。本项目在抽取专家时将抽职6名专家,其中,第二个到的专家为业主专家代表,参与评标环节监督,不参与评标,其余5人为评标专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