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报名倒计时
  • 小时

  • 分钟

报名已结束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丽建招A[2****5]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注册后查看0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1注册后查看0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注册后查看0万元[含暂列金额(含税)1****0万元(其中优质工程增加费(含税)2***0万元、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2***0万元、其他暂列金额(含税)1****0万元),含暂估价(含税)9****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9****0万元),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2.0%(含)~7.0%(含)(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不予下浮部分)*(1-下浮率范围)+不予下浮部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注:本项目不予下浮部分为暂列金额、暂估价。”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8其他中的“2.暂估价”现修改为:“2.暂估价:

(1)内容:电梯,市政配套:供电、供水、燃气、通讯、室内家具家电;

(2)金额:电梯(含税)1****0万元,市政配套:供电、供水、燃气、通讯、室内家具家电(含税)7****0万元;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6.4%;

(4)招标计划及内容: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二、评审细则 (三)资信标评审企业业绩中的“上述业绩不包含资格条件业绩”现修改为:“上述业绩可包含资格条件业绩”。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二、评审细则(四)商务标评审中的“2、商务标评分”现修改为:“2、商务标评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较好

一般

投标报价为1注册后查看0***0元(不含)-1注册后查看0***0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 6.0%(不含)-7.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为1注册后查看0***0元(不含)-1注册后查看0***0元(含)[即5.0%(不含)-6.0%(含)]的为较好;其他的为一般。

注:超出评标基准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为一般。

六、招标文件中凡涉及“设计质里”相关字眼的,现均修改为“设计质量”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件 第2**$3条补充条款中“第(二)条”现修改为:“(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1注册后查看0元/天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3%。工期延误包括:对项目总工期、A区域工期、B区域工期的延误。发包人因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另行赔偿。承包人无故停工2**$3天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累计超过6**$3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重新选定承包人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发包人因此支付的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保全费、保函出具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

八、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增加“9.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九、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增加“1**$3.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与“3.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已修改,详见附件三。

十一、招标清单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十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

招标人:丽水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年5月3**$3日


附件一:

9.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3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或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1**$3.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扣款。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扣款。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扣款。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3.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1**$3.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3.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3.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岗位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采购管理人员

造价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注:1、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他管理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发包人要求配备及按发包人需要到岗(评审时不作要求)。

2、表后需附: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的查询打印页及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