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宜昌市远安县洋坪片区(瓦仓大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宜昌市远安县洋坪片区(瓦仓大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二期),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3-4注册后查看5-0**$3-0**$3-2注册后查看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小汉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环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HD-GJ-2****5-0***3

  2.2最高限价1注册后查看8.3**$3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瓦仓大米智慧监测中控室、瓦仓大米室外监测点、育秧基地2**$3亩、生态隔离带1****0米,河道清淤疏浚3****0米,新建生态停车场1处、公厕2处。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远安县洋坪镇。

  2.6建设工期要求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7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2****8)的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3**$3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注册后查看4至2注册后查看6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鄂建文[2****2]1**$3号文件规定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注册后查看4至2注册后查看6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分。)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注册后查看4日至2注册后查看1日,每天0**$3:3**$3至1**$3:0**$3,1**$3:3**$3至1**$3:0**$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环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龙圣祠西巷 2**$3 号)

  4.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环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龙圣祠西巷2**$3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1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始时间2注册后查看5日0**$3点0**$3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注册后查看5日0**$3点3**$3分(北京时间)。

  6.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龙圣祠西巷2**$3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2注册后查看5日0**$3点3**$3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龙圣祠西巷2**$3号。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信息发布媒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上发布。

  1**$3、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注册后查看4日。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小汉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洋坪镇双路村十五组(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陈明树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1****9

  招标代理机构环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龙圣祠西巷2**$3号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1****1

  2注册后查看4日
一审曾爱萍 二审黄治勇 三审柏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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