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5TA017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3TA0****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LEL 隔爆型 4-2**$3mA+继电器输出(招标编号:NWZ2注册后查看4-3****9-0注册后查看7),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LEL 隔爆型 4-2**$3mA+继电器输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3TA0****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描述数量单位
1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LEL 隔爆型 4-2**$3mA+继电器输出3.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授权文件,说明集成及工厂验收所在地。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型号(VOCs色谱分析仪型号除外),在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总供货数量不少于5台。(2)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LEL整个检测系统的响应时间必须不大于3秒(系统整体时间指样品从工艺取样到仪表给出读数的T9**$3时间), LEL分析仪本体T9**$3时间必须不大于1秒,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计算书。(2)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必须为原厂本体防爆,防爆等级至少满足2区IICT4,不接受外加正压防爆柜的形式。制造商提供的在线分析仪产品必须由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或PCECI或者IECEx认证体系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FM 等,防爆证书在有效期内(3)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名称必须为LEL专用分析仪器类,测量输出单位为%LEL,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测量原理为火焰温度(FTA)或FID检测技术,对所有可燃气(包含H2S、CO、H2等)均有响应,并计算出气体%LEL爆炸限值,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4)投标方所供产品包括采样探头、预处理系统、分析仪(带防爆开关)、配电设备、载气系统(含传输 TUBE 盘管)、气源分配、标气系统以及所有的管路及各种附件,爆炸下限分析仪按需配置低氧装置保证在低氧工况下的正常运行,所投标产品应详细列出供货清单,列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及生产地等,并提供相应资料。进口仪表产品需要提供制造商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及选型资料,所供产品必须为在样本中有明确资料的成熟产品,同时提供制造商官方下载渠道以备查验。(5) LEL检测仪必须带SIL认证,且不低于SIL1。载气间需配置H2报警仪和载气压力变送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5年5月2**$3日9时0分 至2****5年6月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郝晨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3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6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5年6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蒋彩飞联系人:郝晨光

电话:1***9注册后查看4****3电话:0****4-2注册后查看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jiangcf.zhlh@sinopec.com电子邮件:wzhaoc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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