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缺少]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缺少]河海大学![]() | |||||||||||||||||||||||||||||||||||||||||||||||||||||||||||||||||||||||||||
项目编号 | E3201001802057070501 | 项目名称 | 河海大学![]() | ||||||||||||||||||||||||||||||||||||||||||||||||||||||||||||||||||||||||
标段编号 | NJFJ2500291-01GCGH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Title 标段编码: NJFJ2500291-01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海大学 ![]() ![]() ![]() ![]() ![]() ![]() ![]()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 2.2 招标范围:河海大学 ![]()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637119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291平方米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因公告格式原因,修改“2.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3129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236平方米,单体最高建筑高度约53.1m,地上最高10层,最大跨度约14.36米,景观绿化改造面积约65396.45平方米,道路改造面积约3221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文化记忆园片区(图书馆外立面、阅读花园、海纳广场、校史馆)改造、校园道路及管网改造(校园主道路及部分支线道路优化改造、道路改造区域及部分支路的水、电、气等综合管网改造)、礼仪轴线片区改造(河源广场、礼仪广场、校园文化角、水利馆、工程馆)、科学山片区改造(科学会堂)、管理楼片区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时间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09至2025-02。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详见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03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两阶段开标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 ![]() (4)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获得过国优奖项的进行综合考虑。(“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优有效期为3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易新”版)”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079004002/20240929/ad68acdb-3680-408d-b213-8de278291d03.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注册后查看(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注册后查看、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5)CFCA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投标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7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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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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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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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缺少] Title 标段编码: NJFJ2500291-01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海大学 ![]() ![]() ![]() ![]() ![]() ![]() ![]()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 2.2 招标范围:河海大学 ![]()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637119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291平方米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因公告格式原因,修改“2.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3129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236平方米,单体最高建筑高度约53.1m,地上最高10层,最大跨度约14.36米,景观绿化改造面积约65396.45平方米,道路改造面积约3221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文化记忆园片区(图书馆外立面、阅读花园、海纳广场、校史馆)改造、校园道路及管网改造(校园主道路及部分支线道路优化改造、道路改造区域及部分支路的水、电、气等综合管网改造)、礼仪轴线片区改造(河源广场、礼仪广场、校园文化角、水利馆、工程馆)、科学山片区改造(科学会堂)、管理楼片区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时间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09至2025-02。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详见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03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两阶段开标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 ![]() (4)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获得过国优奖项的进行综合考虑。(“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优有效期为3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易新”版)”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079004002/20240929/ad68acdb-3680-408d-b213-8de278291d03.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注册后查看(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注册后查看、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5)CFCA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投标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7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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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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