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保证本公司所产生的废旧物资能够得到规范、合法的处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拟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及竞价。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项目编号 | SZGJ2****5-ZB-0****3 | |||
三 | 转让方 | ||||
四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5年0**$3月2**$3日8:0**$3始至2****5年0**$3月2**$3日1**$3:3**$3止。 | |||
五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最终成交废旧物资重量以交易双方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
六 | 转让底价 | 废铁:2****0元/吨 铝定:6.2元/斤(为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价) | 竞价保证金 | / | |
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合同违约等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八 | 对标的特别说明 | (一)转让标的打包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处置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军,电话:1***9注册后查看6****0)。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处置标的,确认了解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和存放位置等,并认可处置废旧物资现状及处置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标的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本次处置标的重量以最终交易双方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以标的数量、重量和规格差异等提出变更成交价款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担可能因此差异而产生的相关风险。 (二)受让方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废旧物资实施依法收集、转移和处置。 (三)受让方用于废旧物资运输车辆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受让方须安排专人负责每次废旧物资装卸、转移,使用专用车辆,按约定时间及时对移交的废旧物资进行转移。 (五)对转让方移交的废旧物资类型、数量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签收。 (六)过磅重量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七)受让方须在《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签订后根据转让方规定的时间按批次及时清运结束,受让方负责清运标的物范围内的全部物体。确保不能影响转让方储存,否则转让方将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决定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下次的报价资格。 (八)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环境安全要求、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因违反环境安全要求发生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九)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个年度。 (九)其他特别说明: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移交转让标的时,受让方负责转运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承担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废旧物资处置合同》。 | |||
九 | 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 (一)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每批次废旧物资过磅后,由交易双方核算实际结算价款。核清实际结算价款后的当日,受让方转账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转移。 (二)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受让方责任后退还。 | |||
十 | 交易方式 |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该项目评审小组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小组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如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评审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提交材料进行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离开直播间,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可能询标,以及等待一次性报价单开启。 第二阶段、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公开宣读意向受让方报价,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受让方。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述情况处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受让方中有优先购买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确定为受让方;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受让方中无优先购买权人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受让方签到表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 |||
十一 | 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须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须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二、报价单(报价单须按《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注: 1、本次竞价为网络直播竞价,意向受让方无需达到竞价现场。 2、意向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分别编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单》并签字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单》分别生成加密(两个文档密码须不一致)PDF文档于2****5年3月2**$3日1**$3:3**$3前发送至szsuzhougongjiao@1***3.com邮箱,邮件名称及文档名称应为意向受让方公司 3、意向受让方于2****5年0**$3月2**$3日1**$3点00分开始请加入QQ群6注册后查看6**$3,加入群时备注“公司名称(前6个字)”,转让方于2****5年0**$3月2**$3日1**$3时10分在QQ群里发送“签到通知”,通过验证进群的意向受让方发送签到,二十分钟内完成签到工作,逾时不予签到(未能及时签到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以发送签到时间先后作为意向受让方签到顺序号。 4、2****5年0**$3月2**$3日1**$3点3**$3分开始,意向受让方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加密“密码”发送至“QQ群6注册后查看6**$3”,3**$3分钟内完成“密码”发送,并由转让方完成《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解密。(未能及时发送“密码”,密码发送错误的按废标处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评审。 5、公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经评审合格单位后,合格意向受让方将《报价单》加密“密码”发送至“QQ群6注册后查看6**$3”,3**$3分钟内完成“密码”发送,并由转让方完成《报价单》的解密。(未能及时发送“密码”,密码发送错误的按废标处理)。 | |||
十二 |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 一、资格审查材料 签署:资格审查材料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及开标时间 (一)送达时间:北京时间2****5年0**$3月2**$3日1**$3时3**$3分前发送至szsuzhougongjiao@1***3.com邮箱,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5年0**$3月2**$3日1**$3时3**$3分。 | |||
十三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后,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 9**$3 号(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十四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十五 | 其他 | (一)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十六 | 项目咨询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吴军,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6****0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吴军,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6****0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 9**$3 号(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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